天天天水网讯(记者王琳 通讯员李鹏斌)麦积一民工在讨要工钱的过程中与老板发生冲突被砍伤,辖区派出所积极处警,事情得到了妥善解决。
10月份,麦积区的男子谢某在李某开办的小加工厂里找了一份工作,当时说好工资是每天60元。由于谢某家距上班的地方很远,他便骑摩托车来回赶路。
谢某上班后,为了防止摩托车被偷,便将摩托车推进车间停放。上班没几天,老板李某到车间查看工作情况时发现了停放在车间里的摩托车,很不客气地骂了谢某一番。谢某感觉很伤面子,当场便说不干了,说完便骑车离开了。
11月9日,谢某记起自己给李某干了6天活的工钱还未拿到,便找到李某说明了来意。李某却说,谢某将摩托推进车间,严重违反了厂规,辞工时还不提前打招呼,耽误了厂里的工作,因此,不会给他支付一分钱的工资。
为此两人发生了争吵,在争吵的过程中,李某进屋拿出一把菜刀向谢某砍去,谢某受伤。
谢某负伤入院后,经医院检查系颅脑闭合性损伤,脑外伤综合症及头皮裂伤。
甘泉派出所查实此事后,待谢某出院,对双方作了调解处理。经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李某赔偿谢某医药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共计1000余元。同时,李某因殴打他人受到了警方的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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