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他人证件 务工中途被罚
http://www.tsrb.com.cn 2015-01-23 10:42:15 星期五     字体设置:

    天天天水网讯(记者王琳 通讯员高玉芳)四川一男子在自己的身份证丢失的情况下,借用他人的身份证外出打工,结果被辖区警方查知,该男子也因此受到了相应的治安处罚。

    今年初秋,四川省彝族自治县的男子周某来到麦积区新阳镇务工,由于自己的身份证丢失了,担心到天水后没身份证会遇到诸多不便,于是,临行时他借来了自己同乡朋友邱某的身份证暂且使用。

    11月18日晚,麦积公安分局新阳派出所民警对辖区内涉爆物品和流动人员进行清查,当来到周某的出租屋对其证件进行检查询问时,发现周某所持的身份证不是他本人的,于是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进行了审查。在审查的过程中周某说出了实情。

    民警对周某冒用他人身份证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告诉他,身份证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籍的居民唯一的合法有效证明,转借、冒用都是违法的。

    周某表示知错改错,同时诚恳接受警方对他的处罚。

 

来源: 天天天水网    编辑: 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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