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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力推进司法公开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http://www.tsrb.com.cn 2016-04-14 15:23:51 星期四     字体设置:

●记者 申士嘉 通讯员 赵虎生

    司法公开是党和国家为防止司法腐败确保司法公正作出的一项重大举措,当前,全国法院上下迅速掀起了“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公开的各项要求,通过开展司法改革,规范法院工作,完善设施设备,建立健全司法工作制度等措施,司法公开工作卓有成效,近日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法律服务:便民高效

    走进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大厅,宽敞明亮、功能完备、设施齐全、设备先进、庄重威严的环境与氛围,庄严而亲切,人性化的服务倾注心间。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法律咨询、送达6个对外服务窗口排列有序,导诉服务台、便民服务台、调解室、院长接待室标识醒目,立案法官和工作人员语调温和,神情专注地在不停地忙碌着,为民司法、便民司法的感受突显脑海,顿生钦佩,令人倍受感慨。柜台式办公、窗口式服务、一条龙作业,从接待、审查、调解、排期、送达、查询、法律援助、咨询答疑等工作均在立案大厅完成,对涉及老弱病残孕等弱势群体诉讼的案件,通过“绿色通道”优先审查,优先立案,“大立案、一站式”窗口服务运行机制已基本形成,为司法公开建立了硬件设施,投资带来了司法公开要求的全面践行,法院办事效率明显提高,案件流程明显缩短,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司法公开措施为当事人提供了方便和高效,拉近了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增强了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信任度和亲和力。制度是保障司法公开落实的长效机制,据了解市中院自始至终用制度来规范和约束法院司法公开的落实,他们先后制定了《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流程管理操作规程》、《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导诉制度》、《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基本行为规范》、《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放宽司法救助条件的意见》等十余项规章制度,强化了法官责任,细化了工作职责,从而使法院工作更加规范、公开和高效。同时,他们还围绕制度抓落实,围绕落实抓管理,有效遏制了过去立案透明度不高,“告状难”的现象,而今申请司法救助的案件90%以上都得到了诉讼费的缓减免。当我们采访到刚办完立案手续的刘某某时,他说:“听人说告状难的很,我们祖祖辈辈从没打过官司,这次因交通事故来到法院,我啥也不懂,心里直打鼓,但在法院工作人员的引领下我的手续不到一个小时就办完了,真格(确实)方便得很。

    司法程序:公开公正

    从我们采访当事人中不难看出,他们朴素的话语及真切的眼神能够充分地反应出当事人对法院司法公开的满意和赞叹,归结起来集中在三个亮点上:一是立案信息的公开让当事人有据可依。天水中院在立案大厅将办事制度、诉讼指南、立案标准、排期开庭、案件流程、诉讼风险告知、诉讼费用交纳标准等全部上墙。将民商事调解须知、上诉须知、民事案件申请再审须知、管辖规定、当事人权利义务、回避事由、案件审理期限、司法救助指南等印制成册,向当事人免费发放。将立案信息、开庭时间、法官信息、法庭分布等通过立案大厅的电子显示屏及触摸查询屏向公众全天滚动播放。所有排期案件都在天水法院网上公开,案件一经立案,开庭时间、地点、合议庭组成人员等所有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如当事人需了解案件情况,即可通过导诉台、触摸屏、网络随时查询。公开每天负责接待院长的时间、姓名。这些举措,当事人异口同声地反应法院工作公开透明,使法院更加贴近百姓,使司法更加贴近民生,使当事人更加有据可依。二是庭审公开让当事人见证了裁判产生的全过程,增强了当事人服判息诉的比率。天水中院严格执行诉讼法的规定,对依法应公开审理的一审、二审、再审案件,全部进行公开庭审,依法应当公开率达到了100%。对社会关注程度高,有一定影响和维稳风险的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当事人亲属以及新闻媒体参加案件庭审、调解、旁听,扩大了庭审公开的范围。所有证据均在庭审中公开,对部分案件适时组织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进行庭前证据交换和展示,做到了举证在当庭,质证在当庭,认证在当庭,对所有案件都进行公开宣判,对当事人申请回避的合议庭成员,做到有申请必有答复,符合法律规定的坚决回避,对不符合法律规定但在情理之中的申请,查明事实后,给当事人尽量做工作,增强了当事人对主审法官的信任程度。对延期审理的案件,制作延长审限告知书,向当事人说明延期审理的理由、期限和相关法律规定。这些事实让当事人通过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的庭审程序和方式来感受到了司法的公正,为当事人服判息诉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当事人由衷地表示“而今法院的真是个说理主持公正的地方”。三是执行公开让当事人感受到权益的实现得到了公平公正的保障。天水中院按照执行案件流程,公开执行管辖、立案标准、立案条件、收费标准,及时书面告知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在执行程序中的权利、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风险及后果,对于执行申请审查不予立案的,及时将不予立案的法律依据和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并明确告知其他救济途径和方式。公开执行法官、主管院长和纪检部门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并制作联系卡随案发放当事人,明确告知当事人有提出承办人回避的权利。公开执行过程,向申请执行人公开调查信息、调查方式及结果,及时向申请人提示可能面对的法律风险和执行风险,及时告知申请人案件未结的原因,进展情况和执行指标的评估情况。公开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执行措施。将传统的加贴封条的查封方式改为公告查封,增强了查封的公开度。在评估、鉴定时通过抽签的方式选定鉴定、评估和拍卖机构,将评估、拍卖机构、时间、地点以及结果,及时告知当事人,并向社会公布,保障了公平公正。公开执行款物分配方案和管理手段,平等保护了各方利益。对于无法执行的案件,依法予以中止、终结,并进行公开听证,书面告知当事人对中止、终结的理由、条件以及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和途径。充分利用电子信息技术,将所有申请执行案件的进展情况录入在《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网》和《天水法院网》,供当事人查询。并借助媒体公布债务人名录,通过新闻报道等方式曝光被执行人,有效扩大了执行工作的影响力,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公开、公平和平等地保护。

案件办理:规范廉洁

    当我们走进律师事务所谈及法院司法公开的话题时,律师们话语连珠地从不同侧面道出了法院司法公开给律师办案带来的方便。归纳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规范。法院通过司法公开将立案条件、诉讼费交纳标准、案件流程、司法救助条件、庭审制度等十几项制度全面公开,张榜公布,强化了法官责任,细化了工作职责,规范了法官用语,改善了服务态度,尤其把立案审查、统一收费、文书送达、庭前准备、排期开庭、审限监督、结案归档等程序性工作统一在立案大厅办理,已经开始全面规范运作和管理,有效遏制了以前立案透明度不高收费混乱的现象,“告状难”的问题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依法规范给我们办案提供了诸多便利。二是公正。法院的庭审制度,从证据交换到开庭审理,从法庭调查到质证认证,从法庭辩论到判决宣布,从申请司法鉴定到评估拍卖都能感受到公正在规范的制度上得到依法保障,证据能够充分展示,质证、认证依法有据当庭明示,律师的辩护权利和时间得到了有效地保障,改变了以往法官随意打断律师发言的现象,现在绝大多数案件在认定事实上和适用法律上是公平公正的。听证制度得到了广泛地应用,贯穿于立案,信访、执行、赔偿等各阶段,使公正在公众地监督下得到了实现。三是高效。法院“一站式”服务提高了立案效率,审限监督确保了审判效率,执行监督确保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的高效,裁判文书能够及时通过《天水法院网》公开,为我们查阅相关法律文书带来了极大方便和高效,实实在在地改变了法院以前有的法官办事拖拉的现象。四是廉洁。法院通过廉政教育,举办法官论坛,发放廉政监督卡,随访当事人,接待信访人员,告知主审(执行)法官、主管院长和纪检部门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并制作联系卡随案发放当事人等,有效地增强了法官的廉政意识,强化了廉政责任,提高了法官的廉政自觉性。彻底改变了以往有的法官通过律师暗示当事人要“意思意思”的不良现象。五是文明。现在参加法院庭审,法官着装规范,礼仪周全,语言文明,庭审程序转换清晰,法官听审神情专注,法言法语使用规范,语言清晰流畅。这些都充分地反应了法院的文明程度,让人能够通过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的庭审程序和表象,感受到了法院司法公正产生的文明效果,完全改变了以往法官庭审衣冠不整、电话不断、交头接耳、对律师发言不屑一顾的现象。

减刑假释:公开透明

    当我们走进监狱走访和采访时,狱政人员感慨地说“法院司法公开与我们的狱政公开是相得益彰,有机配合,法院减刑假释公开是我们狱政公开的重要内容,对于我们加强监管秩序和调动服刑人员劳动改造积极性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去年,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与监狱及天水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了联席会议,制订了《减刑、假释公示制度和有条件的公开听证制度》,该《听证制度》在全省尚属首次,该制度完善和规范了减刑假释的公示和听证程序,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操作规范。通过这两年的运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年以来办理的28件假释和496件减刑案件绝大多数法院都是来监狱进行了听证,其中假释案件听证办理达到了100%,法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在监狱公开进行宣布减刑、假释裁定。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的公开和透明,有效地促进了监管秩序的良性发展,消除了服刑人员对法院审判的猜忌心理和暗箱操作带来的弊端,增强了服刑人员的预测可能性,明确了积极改造所要达到的目标,极大地调动了服刑人员劳动改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市法院和我们推行的这一做法被省监狱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推广。另外,法院裁判文书尤其减刑假释案件裁定及时在《天水法院网》上公开,为我们查阅提供了便利。裁判文书的公开特别是判决书中增加了法官后语,为我们教育服刑人员提供了有针对性的教材。服刑人员表示:“法院对减刑假释的条件、标准和程序公开,尤其实行听证制度,起到了公开透明效果,我们口服心服,我们也要努力改造,争取减刑假释,早日回归社会,恢复自由,弥补对社会和老婆娃娃造成的伤害,做一个合格的公民。”

 

来源: 天天天水网    编辑: 辛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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