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
12月10日,清水县山门镇玄头村农民郭招录和麦积区元龙镇农民田积来来到本报,反映了他们卖花椒苗卖出的烦恼。
两位农民讲,2007年7月份,他们将自己所育的花椒苗出售给了清水县山门镇政府,用以该镇在玄头村建千亩椒园。郭招录说,他售出了11000株花椒苗;田积来则说,他售出了2600株花椒苗。当时,讲好了售苗的价钱是每株0.2元钱。按此算来,郭招录被欠2200元钱,而田积来则被欠520元钱。但是,从售出椒树苗到现在,尽管他们已经去了好多趟山门镇政府,却未讨到一分钱。
【调查】
记者从郭招录手中所持的一纸证明中看到了如下内容:2007年,山门镇在玄头村建千亩花椒基地。当时,由镇党委副书记全面负责。苗子由村上提供,钱则由镇政府承担付款。村上联系郭招录11000株花椒苗,每株0.2元,计2200元。出具证明的人为原玄头村支书郭子发,时间为2010年11月30日。
田积来手中则持有一张欠条,内容如下:今欠元龙镇上坪村田积来花椒苗2600株,每株0.2元钱,计520元。经办人为原玄头村副支书冯连生,时间为2007年3月5日。
从这些书面材料中可以看出,郭招录、田积来分别向山门镇政府售出了11000、2600株花椒苗,该镇政府分别欠两人2200、520元钱。
随后,记者就此事向当时的一些当事人进行了核实。原玄头村支书郭子发告诉记者:“他们两人所反映问题完全属实。”原任山门镇党委副书记,现调往清水县信访局任该局相关负责人的白全魁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郭招录、田积来的确给山门镇政府出售过花椒苗,但是由于时间太长,两人售出的花椒苗株数我现在已经记不起了。具体数字应以当初经手此事的原玄头村支书郭子发的证明为主。”
【答复】
既然山门镇政府购买了郭招录、田积来两人所育的花椒苗就该付钱,为何时间已过去了4年,两名农民却至今拿不到一分钱呢?该镇党委书记南书记接受记者采访时做出了如下解释。她说:“当时,我虽在山门镇任人大主席,但并没有经手这件事,对两人给山门镇政府出售花椒苗的株数不是很清楚。经手这件事的原任领导调走时对其手头的工作进行了移交。但是,所移交的数字总共是6000株。由于数字悬殊,以至于这笔钱被耽误到了现在未付。”
当问到如何解决这件事时,南书记说,两名农民必须找到当年收购花椒苗的相关经手人进行取证,让其出具花椒苗的株数证明,他们将予以调查并妥善处理这件事。(记者 柏拓)
【编后】
买货付款,天经地义。但是,这两名农民在4年前售出自己培育的花椒苗后,却至今未拿到一分钱。
镇政府未付钱的原因竟然是由于花椒苗的株数存在差异所致,这就更让人感到心里不是滋味了。当时购苗手头一时不方便的话,打个条子总该可以吧。如果说农民缺少这个意识的话,镇政府干部总该有吧。
看着两名农民手中攥的皱皱巴巴的条据,再瞧瞧他们为讨账奔波的疲惫不堪的身形,记者感到心里不是滋味。
“就别说咱们育苗时多么费事了,想不到讨要育苗钱也这么费事!这到底是为什么呢?”听了两名农民的感慨之辞,记者也困惑了。是啊,我们不是经常说要为农民“减负”吗?购了苗却不付款,这是在给农民“减负”吗?
虽然,当初经手购苗事宜的干部已经调走了,但毕竟大家还在一个地方工作,取证并不多么费事。况且,在通讯如此发达的时代,取证简单到足不出户一个电话就能搞定。
别再让两名农民售出花椒苗4年之后,再为几个血汗钱而四处奔波了,行不行!
相关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