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一身兼多职 要求加薪却被辞
http://www.tsrb.com.cn 2015-01-23 10:42:15 星期五     字体设置:

    天天天水网-天水晚报讯(记者闫蓉芳 王琳)应聘到用工单位后,二十几年来,一个人承担着多项工作,而当员工因此提出加薪的要求时,等待他的却是一纸辞退令。

    12月17日,家住麦积区道北路的黄先生来电反映,1985年,由于手艺好,他被市内一所小学留下当校工,主要干些维修、打扫之类的杂务。1990年,由于看门人离职,从此,看门的工作就落到他身上,每天黄先生除了看门外,还要负责打扫、烧水、电工、维修、管理花草树木等工作,没有双休日、节假日。今年,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要设置保安,这一工作又落到了黄先生的头上,他负责每天在学生上下学时在门口维护秩序,保证学生安全,每天要站立数小时,原来的工作还要照常干,但工资却没涨仍是800元。在这种情况下,黄先生向学校提出了能否涨点工资的请求,但9月13日,他却接到了被辞退的通知,对此黄先生想不通:自己辛辛苦苦在学校干了二十几年,学校说将他打发就打发了,他决定替自己讨还公道。于是,黄先生要求学校赔偿他自1985年工作至今的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等,但遭到学校的拒绝。

    学校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答复:黄先生在单位工作期间,学校不断为其调整酬金,由最初的每月90元增至现在的每月800元。今年学校加强了安全保卫工作,给其每月200元的执勤补助。但黄先生并不满足,又向学校提出涨工资的要求,考虑到黄先生利用工作之便在门房开了个小卖铺,学校拒绝了他的要求,黄先生随即罢工,事后学校派人给他做工作,希望尽快上班,但都被黄先生拒绝。另外,黄先生虽为校门卫,但学校对其工作时间严格执行8小时制,从未对他提出夜间通宵值班的要求。并且,每年“五一”、“十一”、春节学校都会给他假期,寒暑假期间晚上也由校行政干部值班。偶尔在双休日、寒暑假期间进行维修,学校都另外支付劳动报酬。

    由于和学校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黄先生向麦积区劳动仲裁委予以申诉。劳动仲裁委调查查明,黄先生于1985年到学校工作,1996年后单独从事门卫工作至今。门卫工作性质特殊,不属于定时工作制,不应认定为超时上班,申诉人黄先生双休日值班时有值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有加班费,清运垃圾、打扫卫生、修理工具、保安补助等学校都另行支付费用,应认定学校补齐了他在2009年10月至今年9月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加班期间补助的不足部分。

    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仲裁委对黄先生请求的经济补偿金予以支持,最终,他获得了22400元补偿金。

 

来源: 天天天水网    编辑: 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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