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天水晚报讯(记者王琳)运输水果的货车因返程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被迫停放两天,货运到目的地后,货主因担心水果被冻坏而不愿卸货。就在双方僵持中,秦安警方出面化解纠纷。
王某是陕西省乾县的一名货车司机,12月1日,他驾车从新疆阿克苏给秦安货主王先生往秦安运苹果。当车行至酒泉的途中,车辆因肇事被迫在酒泉柳园停放了两天,当苹果运至秦安时已是12月6日,但按双方当时签订的运输合同并未超期。
因车在柳园停放时天气寒冷,货主王先生怀疑苹果被冻,为此不予卸货,并要求司机赔偿其28万余元的苹果价款。因司机王某无力赔偿,12月9日,他只好来到秦安公安局经侦中队报案,求助警方处理。
秦安公安局经侦中队受理此案进行调查后,认为双方属合同纠纷,应移交秦安县人民法院受理。双方当事人认为移送法院受理时间不允许,因为苹果久不入库会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都要求公安机关能够尽快调解处理。
当日,办案民警对双方做工作。后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司机王某支付货主王先生14000元赔偿费后,王先生卸货入库。
由于调解处理及时,让大家都免受了更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双方对秦安警方积极负责为民办事的工作态度表示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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