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天水日报讯(记者 杨栋 通讯员 边旭锋)为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从2007年10月开始,天水市在全市建筑行业中建立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目前,全市市、县、区建筑行业中建立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实现了100%覆盖,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
据了解,目前,天水市共有建筑施工企业161家,涵盖房屋建筑、市政、水利、交通、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工程咨询等专业,从业人员4.3万人。建筑业已成为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行业。
为切实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省上规定,凡参与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建筑业企业和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单位,都必须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建设单位按工程中标价的2%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督使用,一旦出现建筑业企业无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时,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工资保障金中先于划支。
从2007年10月至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建设局联合督促116户建设单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064.96万元,涉及农民工3.2万人,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011.9万元,凡缴纳保证金的建设单位都没有出现拖欠工资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