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天水日报讯(通讯员 黄天衷)近年来,市社会福利院坚持以人为本,从维护孤残儿童的合法权益出发,不断探索,积极实施多样化的抚养方式,先后对5名孤残儿童实施了家庭寄养。
家庭寄养是一种新型养育方式,既符合儿童成长规律,又弘扬了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对于发挥民间力量,减轻政府和福利机构的压力、塑造儿童健康心理和性格,具有不可或缺的促进作用。自2008年3月以来,市社会福利院开始实施分散的、临近的家庭寄养。通过仔细筛选,与寄养家庭签订寄养协议后由寄养家庭领养孤残儿童、弃婴。市福利院进行定期回访和体检,做好卫生检疫和疾病预防,对患病儿童及时安排就诊和护理康复,推动了家庭寄养事业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