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者在岗期间,足疗店逐月从其工资中扣下600元钱。当时打工者明明听老板说是押金,可现在辞工了,老板却说那是培训费,不予退还。为要这些钱,打工者费尽了口舌却无结果。
近日,麦积区的张女士致电本报生活热线反映说,她的孩子小吕在一家足疗店干了一年零8个月,于去年8月悄悄辞工不干,走时连押金和工资都没要上、也没告诉家人就去了外地。后来她多方寻找孩子,终于在兰州找到,才知道了欠薪的情况。
张女士说,小吕和店方没签过劳动协议,刚到足疗店时,老板明确说第一个月要学习、培训,除过培训费,到手的工资就比较低,只能发一二百元,到后面几个月工资就会正常。小吕开始打工后,第一个月拿到了120元,后来每月六七百元的工资,每个月要被扣除100元作为押金,总共扣了6个月共600元。
张女士说,去年8月小吕悄悄从店里离开,她和家人都不知道情况,四处找不着人,最后才在兰州找回来。小吕这才说起她走时连工资和押金都没要上,张女士于是找到足疗店,讨要小吕的辛苦钱,但是费尽周折才要来了1000元的工资,足疗店扣除了200多元的工作服、工鞋等各种费用,但是对于逐月从工资中扣掉的600元押金,足疗店借口是“培训费”,不予退还。几个月来,她几次讨要都无结果,无奈向本报反映,希望能借助本报的舆论监督,讨回小吕辛苦打工挣的钱。
店主:扣的是培训费
就张女士反映的情况,记者联系了这家足疗店的负责人吕先生,吕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店开了10年,没收过员工的押金。去年向员工逐月扣除的600元钱是培训费。因为所有新来的员工都不会足疗技术,他为此专门花钱聘请来专业老师,对新员工进行培训,培训期间管吃住、还发了补助费。新员工学会了技术并且正式上岗后,店里才从接受培训者的工资中逐月扣除了600元做为培训费。
没想到,去年5月份,两个员工借口家里有人生病或有事请了假,再就一去不回,而且随后在市内另一家足疗店开始上班,更令他生气的是,两人还拉走了自己店里的另外三名员工,以致自己11名员工的足疗店一下子走掉了5个人,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经营,客人们都不满,抱怨没人服务,给店里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吕先生说,打工者都不愿签劳动合同,因为合同最起码要签一年,员工担心签了合同后自己想走都不自由,所以店方与员工都没签合同。但是他们的店也有相应的店规,要求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月打招呼,若从这里学了技术就去给别的竞争对手打工,店里是要处罚的。可是现在有的人真的连招呼都不打就走人了,还从这里学会了技术就去给市内的竞争对手打工,这对他来说更是损失不小。而且有的人走了后还要讨要培训费用,实在让他感到难解。
劳动部门:将调查处理
对于张女士所说的“押金难讨”、吕先生所说的“培训费不退”这件事,由于双方均没有任何书面的协议、收条等,一时让记者也陷入难以分辨的僵局中。最后,记者将此情况反映到麦积区劳动监察大队。何队长说,这种情况即不排除店方在逃避劳动法规的约束,也不能说是老板全错,劳动者随意辞职也有不对。至于培训费,按照相关法规,培训学技术确实需要支出,产生培训费,但也必须符合相关条件,不能乱收,而且应该打下收费条子。在目前这种不能确定所扣费用名堂的情况下,建议打工者来劳动部门进行投诉,按照实际情况写出书面的反映材料,监察大队将据此进行深入调查,再视调查的具体情况依法进行处理。记者 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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