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天水晚报讯【记者王晓华】2月14日,秦州市民马女士向本报反映了她年前找家政打扫房子遇到的窝心事,虽然事情已经得到解决,但她希望通过自己的遭遇给其他市民提个醒。
市民马女士家住天水郡,和老伴两人居住,孩子都在外地。春节前,由于两人都年龄大了,家中的扫除等活干不动,于是,马女士拨通了一家家政服务公司的电话。
对方告诉马女士,家政服务收费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按建筑面积算,每平方米3元;一种是小时工,每小时18元。马女士觉得家中要干的活并没有太多,便选择了小时工,双方约定好2月1日家政公司派人上门服务。
2月1日上午9点,家政公司派来两个女子来到马女士家打扫卫生。马女士家有八十平方米,需要清扫墙面、地板,擦洗玻璃。
马女士本以为两人一块干顶多三个小时就能干完,没想到两位女子竟干到了下午2点,在马女士的催促中才彻底打扫结束,就这样还有些地方没打扫干净。
结算工钱时,马女士按事先约定的每小时18元计算,5个小时一共90元,然而两名清洁人员却说,应该是每人每小时18元,总共180元。
听两人如此说,马女士顿时火了,当初自己与家政公司约定的就是每小时18元,如今派来的这两个人不仅干活故意磨蹭还乱要价。清洁人员则说公司规定一直如此,按人头按时间结算。
双方僵持不下,马女士拨打了110报警。警方赶到后,清洁人员也叫来了家政公司老板。家政公司老板说与马女士当初约定的就是每人每小时18元,马女士并未提出异议。
由于双方各执一词,又没有书面协议,最后在民警的调解下,双方各让一步,以130元结算了事。
对此,民警提醒市民,请家政人员打扫卫生时,一定要问清价格、结算方式等,最好签个书面协议,以免引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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