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定有罪 村民上书保人
拐卖外籍妇女案折射出什么
http://www.tsrb.com.cn 2015-01-23 10:42:15 星期五     字体设置:

    □记者 柏拓    

    1月25日,武山拐卖外籍妇女案在武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法庭上辩护双方针锋相对,法院认定当事人犯拐卖妇女罪,但80多名村民联名上书,认为当事人确实是为一些村民解决了当地娶亲难的难题,请求法院减轻对当事人的处罚。一时间,这起案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通过这起案件带给人们怎样的思考,又折射出什么呢?

娶回洋媳妇

让他出了名有钱挣

    2005年,武山县咀头乡青年男子管某听说去缅甸果敢地区老街打工很能挣钱,便偷渡到缅甸去打工。期间,经当地人介绍,管某认识了缅甸籍女子小花(化名)。

    交往中,管某逐渐对小花产生了好感。打工回家时,管某遂给介绍人2万元后,将小花领回武山县与其结为夫妻。

    虽然此次去缅甸并未实现发财梦,但却意外地娶回了一个洋媳妇,管某因此在当地成了家喻户晓的人物。

    由于当地娶亲相当困难,一些光棍汉及其家属都慕名找上门,求管某也给他们从缅甸找一个媳妇。这不禁让管某眼前一亮,觉得既能挣钱又能给当地村民帮忙,可谓一举两得,便满口答应下来。

    2007年,在缅甸当地人的牵线之下,管某将一名缅甸籍女子小霞(化名)带回武山,以2.8万元的价格卖给武山县榆盘乡一村民为妻。管某从中分得了一笔“酬金”,这也是管某贩卖人口的第一笔不义之财。

    也就是从这次贩卖人口起,管某在自己伙同缅甸籍人行动的同时,还两次带着武山县洛门镇的单身青年男子偷渡到缅甸,进行人口贩卖活动。从2007年到2010年三年时间里,管某共拐卖缅甸籍妇女11人。

帮人“娶亲”

    不想自己成被告

    2010年2月份,当管某还做着贩卖人口的发财梦时,警察找上了门。

    经警方侦查查明,自2007年以来,时年27岁的管某伙同一对缅甸籍夫妇假借外出打工等名义,从缅甸、云南等地先后将11名缅甸籍女子哄骗至武山,并分别以2.8万元至3.8万元不等的价格贩卖给武山县当地单身男子为妻,管某从中获利4万余元。

    2010年2月10日,因涉嫌拐卖妇女罪,管某被武山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武山县人民检察院批准,管某于同年5月18日被逮捕。

    今年1月25日,武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管某拐卖外籍妇女一案。

    公诉机关当庭指控,管某目无国法,以出卖为目的,接送、中转、贩卖妇女,严重侵犯了妇女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导致受害人背井离乡,在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中生活,内心遭受常人难以想象的痛苦折磨,其行为已触犯了相关法律,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以拐卖妇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管某辩护人当庭陈述认为,武山县一些偏僻农村因条件落后,要想讨得一个媳妇很困难。在这种特定的客观条件下,当村民看到管某从缅甸带回一个媳妇后,便纷纷前来请求管某帮忙,以设法给他们讨个老婆。鉴于此,加之管某法律意识淡薄,认为在当地找媳妇同样也要花彩礼而且比从外面找还要高出许多,便答应给单身男子帮这个忙,其本人丝毫没有意识到其行为已触犯法律。因此,其犯罪的主观恶意较小,且系初犯。同时由于经他从中介绍带回的这11名外籍妇女中,6名被送回或逃跑外,其余5名在武山成家后目前生活得很幸福,因此没有造成太严重的社会后果。与此同时,在拐卖11名妇女涉案的33.7万元中,管某只得到4万元,且案发后其亲属已如数将赃款退赔,故请求对其从轻发落。

    在庭审中,管某对公诉机关指控其拐卖11名外籍妇女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法庭审理后认为,由于管某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有拐卖妇女罪予以认可,且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遂在提交法院审委会进一步研究后,择期宣判。

联名上书

村民请求法外开恩

    为普通的案件,犯罪就应该受审,判刑也在情理之中。可是,就在此案庭审之时,出现了一个情节带给人们更多的思考。

    管某被收审后,在管某“帮忙”下成家的村民内心却大多很不安。为了请求法庭能对管某从轻判处,咀头村80余名村民给法庭写了一封《联名书》,并在庭审中由辩护人当庭宣读。

    《联名书》中写道:“管某是村上的老实人,上有80多岁的祖母,下有两名年幼的孩子。管某被捕后的大半年时间里,看到其年轻的媳妇终日以泪洗面,看到他的两个孩子哭喊着要爸爸,村民们心里不是滋味。管某真正是圆了别人家,毁了自己的家啊!”

    对于管某的行为,法律如何判决,自有公论。但80多名村民联名上书,请求法外开恩,减轻对管某的处罚,从中折射出什么呢?这是留给我们的一道命题。

娶亲难

让他走上犯罪路

    从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来看,管某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有他自身的原因,但在天水市偏僻山区普遍存在的娶亲难现象是不是此案的诱因呢?

    管某想发财,大龄男子想成家,二者的需求凑在一起,便有了管某屡屡拐卖妇女的事情发生。

    管某能够找媳妇的消息传开后,连离咀头乡相当远的洛门镇的一些光棍汉们也慕名找到了管某。可见,偏僻农村娶亲是何其难了。

    2007年6月,管某带着洛门镇求他娶亲的一名男子偷渡到了缅甸,给这名男子觅得了一名缅甸媳妇。这名男子为此付出了2.8万元的代价,管某从中也发了一笔小财。

    这名男子娶亲的成功,让其周围的单身汉亦动了心。2007年8月份,又有一名洛门男子求管某帮忙。对送上门的财路管某自然是来者不拒,管某遂带着这名单身男子上路了。结果,他们偷渡缅甸成功,通过当地人的帮忙将一名缅甸女子带回武山,以2.8万元的价格卖给了这名单身男子为妻。

    拐卖人口是犯罪。但是,包括管某在内很少有人意识到这是一种犯罪行为,更没有多想他们的这种行为对受害女青年及家属带来怎样的危害。

    因为,在武山一些偏僻农村,娶一个媳妇不仅彩礼高达10万元,而且极难娶到。而花三、四万元就能娶到一个缅甸媳妇。娶到媳妇的单身汉们自是对管某充满了感激之情。

    可以说,是金钱的诱惑促使管某屡屡铤而走险,更是娶亲难引发的买媳妇市场需求让管某在违法犯罪的路上越走越远。

偏僻农村

娶个媳妇太难了

    事实上,娶亲难不单单在武山县存在,在天炎市的许多偏僻农村已经是一个极为普遍的现象。

    这种情况在秦州区汪川镇地处深山的郑山村表现得极为突出。

    该村70户人中,20至30岁左右的青年人有62人。其中有媳妇的仅12个,其余的50个都是单身汉。再加上四五十岁的单身男子,该村的单身汉就更多了,几乎家家有单身汉。近十多年来,全村只办过3次婚事,有一年还能生一个孩子,有几年出生率都是零。为了能定下一门亲事,在许多地方已经消失了的“定娃娃亲”、“两换亲”,在郑山村还有一定的市场。

    市妇联和共青团天水市委近几年开展的一次婚姻嫁娶情况调研活动表明:由于区域传统文化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青年女子盼望过上好日子,导致经济拮据、地理条件相对较差的后山女青年纷纷出嫁到经济发达地区,致使本地性别比例出现失调,出现了娶亲难现象。如麦积区三岔乡的吴砦村、清水县松树乡的椅山村,及其临近村子,23岁至40岁之间的大龄男青年很多,而23岁以上的大龄女青年则基本没有。因为,这些女青年一般在成人后便嫁往经济和自然条件都较好的他乡落户。众多的大龄男性遂很难找到配偶,成为光棍汉。

    正是偏僻贫困山区大量光棍汉的存在,催生了拐卖妇女潜在的买方市场。

改变贫困

才能让娶亲不再难

    为何偏僻贫困农村会出现娶亲难呢?很显然,问题就出在偏僻、贫困上面。

    由于一些村子地处干旱的山区,或者交通不便的林区和林缘区,使得这里的经济状况不佳,从而使娶亲的彩礼逐年水涨船高。

    一边是由于彩礼动辄十余万,困难单身男子的家庭无力支付;另一边则是本地青年女子不愿留在本地受穷,大都嫁往地域和经济条件都相当好的村子。

    如何改变偏僻农村娶亲难这一现实,只有当地经济发展了,人们的收入增加了,贫困现状改变了,当地男青年何愁找不到媳妇呢?

    市妇联和共青团天水市委近几年开展的一次婚姻嫁娶情况调研活动显示:农村青年男女要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收集各种致富信息,通过外出打工,积极参与政府举办的各类实用技术学习班学习技术,科学种植、养殖、加工,寻找致富门路。以之发展壮大自己,增加对青年女子的吸引力。

    各帮扶部门则要加大对偏僻山区的扶贫力度,通过引进项目、增加科技投入,以经济的发展、科技的渗透,改变偏僻山区的贫困落后面貌及其生存环境,以之促进青年女子思想和观念的转变,留在本地成家立业。

    因此,改变偏僻农村贫困落后面貌是解决娶亲难的必由之路。

 

来源: 天天天水网    编辑: 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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