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永德
每年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一天,消费者好像可以放心消费的同时,也通过向消费组织提供的信息,对消费者进行了教育,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自1987年9月,中国消费者协会被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接受为正式成员后。已过去了23个“3.15”日,不可否认,消费者经过这23个“3.15”日的洗礼,也从中获得了有关消费的知识和有关法律知识,并也提高了消费者自身的自我保护意识。说白了“3.15”成为了用法律维护消费者自己权益的一堂补习课。在不否认有消费者不懂法的同时,但更大程度,不光是法律制度的不健全,一些产品生产厂商的强势地位和对利益的追逐,就不能不说是消费者的无奈了,这也就是后来遍及各地的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机构出现的原因。
从每年中消协公布的各类商品投诉中不难看出,围绕消费者权益的事件分年度看是有减少和增多的数量区别,但把23年综合起来看,此消彼涨的新旧类别投诉,其实一直在困扰着消费者,甚至如今把消费者的维权希望只能寄托在“3.15”这一天,因为也只有这一天,商家才似乎害怕和尊重消费者,这与“3.15”节日的本来目的和宗旨大相径庭。
从看病、教育、住房等等大项,到电信、手机、食品这些日常等等,对比消费者的四项权益,我们不能不承认,当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时,伴随的并非是越来越多的理直气壮,相反,越来越“委婉”的霸王条款和越来越难的维权过程却让人更心烦,甚至很多人因为忍受不了这个折磨过程的时间成本和与商家斗法的弱势而放弃,商家的强势和消费者的弱势,在历经了23年的维权节日后,被动消费更加明显,主动强势更趋诡异,这样的案例就在我们身边。
从天水市去年全年的投诉分析来看,百货类的投诉415件,占全年投诉总数的45.7%。该类投诉最多的产品是服装、鞋类。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是:经销商和厂家相互推诿;服装鉴定难;商家不履行“三包”责任,以消费者非正常使用为由拒绝退换货;商家采取虚假的清仓价、换季价、拆迁价、甩卖价、最低价等欺骗性价格欺骗消费者。
诸如此类的汽车三包、开瓶费、排队取钱、电视购物、网购等等,消费者又有多少是明白的权益消费? 而更可笑的,每当3.15临近,人们首先想到的是可能又有哪个名牌要倒霉的让消费者吃惊了,这是节日还是黑幕曝光日?那个什么3.15权威认证,不就是把维护消费者权益当成了经营3.15而成为被人唾弃的自嘲吗?
一年365天,消费者却只有一个3.15,换言之,商家有364个强权日,这也就难怪国家还要号召垄断企业建立社会责任报告制了,这种社会背景下,3.15不成抓眼球、唱高调的工具都难,再碰上哪个强势的商家在商海中学会了危机攻关,变被动为主动的高招,借3.15而对消费者“很傻很天真”一把,消费者的节日恐怕要在被愚弄的眼泪中度过了。
在此并非否定"3.15",但"3.15"的确越来越多了经营的色彩,记者在今年"3.15"活动现场看到,参加活动的多为商家在借"3.15"活动搞促销,从近年来在龙城广场上的“热闹”便不难得知,经营的色彩越来越浓,消费者希望的是天天"3.15",而不是用一天的解气换来364天的忍气吞声,如果是这样,"3.15"就根本只有商家利用的价值而无消费者维权的意义。"3.15"的公信力何在?"3.15"维权维的是谁的权?但今年让消费高兴的是对去年查处的10大类124个品种标值132万元的假冒伪劣商品进行了销毁,震慑之效 不言而喻。
我们确实不希望让养活商家的消费者,只能在"3.15"诉苦了。不要热了“3.15”一日冷了36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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