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柴房成了人防工程
“一流的设计理念、一流的建造水准、一流的服务标准,做精做细每一个环节,打造名副其实的商住示范楼”。看着房地产商对待开发楼盘的广告宣传时,恰好想在麦积区买房的王先生动心了,而当他又得知开发商对这里盖的房子还配有柴房时,便毫不犹豫订购了一套住房,然而,让他没想到的是,房子交付了,可花1万多元预购的柴房却变成了人防工程,这让购房者王先生无法接受。
4月5日,记者在麦积区北山路“天伦民乐园”见到了王先生,一提起购买柴房的事,他十分窝火地说,他是在2009年8月看到天水民达房地产开发公司对他们所盖楼盘的广告宣传后,产生了在这里买一套住房的念头。如今老百姓买房子是件大事,必须谨慎而为之,所以他经过了多次的实地考察,而最终让他做出在该小区买房子决定的就是开发商承诺:这些住房在对应楼号的地下室还配有柴房。于是他毫不犹豫订购了一套80多平方米的住房,同时他还以每平方米1300元的价格购买了柴房并签订了合同。
2010年10月,他被告知房子盖好了。去看房时,王先生发现楼房的确是盖好了,却没有看见柴房的影子。当他就此提出质疑时,房地产公司的工作人员把他带到地下室,工作人员指着空荡荡的地下室说,你要选哪一片地方都可以,看好后开发商再派人以合同里签订的面积给你盖,这样的答复让王先生很不高兴,掏钱买的柴房怎么能让住户自己选地方修建,但开发商并没有给他一个合理的说法。此后为了柴房一事,他多次找开发商都没有结果。看着当初没买柴房的人都先后装修入住了,而他至今仍在为柴房的事奔波着。
记者在“天伦民乐园”看到,该小区共盖有11栋楼房,院内有施工人员正在铺设道路,大部分房屋还没有入住。王先生领着记者经过一片漆黑的楼梯道来到2号楼的地下室,他指着空荡荡的地下室说,他买的房子在天伦民乐园1号楼,据他后来了解,1号楼和2号楼地下室是开发商盖的人防工程,这两栋楼地下室的出入楼梯口都在楼外,与单元门分离,而3-11号楼地下室却全是柴房。当初买柴房就是想把一些不是太值钱的东西储存在内,如果按开发商所说的把地下室人防工程改为柴房,那么他每天必须绕到楼外才能进入柴房取东西,不知要受多大的麻烦。而且把人防工程当作柴房卖,这还是他头一次听说。
记者与王先生找到1号楼一家已经入住的住户,据该住户讲,他是去年11月装修入住的,当了解到楼下的柴房是人防工程后,他找了开发商,刚开始他们也说在地下室空旷的地方给他盖一间柴房,他坚决不同意,后来开发商给他在别的楼找了一间柴房,虽然不在同一栋楼,但总算有了柴房,便勉强答应下来。但该住户对开发商的这种解决办法并不赞同,他说当初买柴房就是图个方便,可现在从柴房取东西还要跑到别的楼房地下室去取,很麻烦。
对此,记者询问了天伦民乐园住房销售部一位姓张的经理,她对此事给予了否认。她说:“我们的工作人员从来没有向购房者讲过把楼下的人防工程当作柴房卖,我们也不可能把人防工程当作柴房卖给购房者。”
4月6日,记者采访了市人防办的王科长,他说,人民防空工程也叫人防工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我国《人民防空法》规定:民用建筑按地面建筑总面积的一定比例修建防空地下室。像王先生反映的开发商把人防工程当柴房卖给他,不能由他们双方说了算,这就要先请有关单位的专业人员实地核查确定开发商所盖的地下室是否人防工程,人防工程的占用土地属国家所有,产权不得转让买卖。而地下柴房双方可以交易买卖,如果开发商把所盖的人防工程当作柴房卖,那么他们之前签订的柴房买卖合同属于无效,王先生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月6日下午,王先生打来电话说,由于晚报介入了此事,开发商与他进行了协商,答应尽快给他一个满意的答复。(记者 王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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