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天水晚报讯(记者辛磊)一名西藏女孩经人介绍与一秦安男子成婚。婚后,由于二人感情不和,经常发生争吵,这名西藏女孩便有了离婚的念头。女孩的母亲得知后,为了让女儿尽快回家,竟然向公安局报案谎称自己的女儿被人拐卖。
事情还得从去年说起。去年8月,家住秦安县中山乡的陈某与妻子四穷玛准备去西藏探亲,同乡刘某的父亲得知后找到二人,让帮忙为儿子刘某介绍对象,并将儿子照片交给二人。
陈某夫妇抵达西藏后,找到了邻居贡罗玛,为其女儿扎西曲珍介绍刘某。后经贡罗玛一家同意,陈某代表刘某将3600元礼金交给贡罗玛,并将扎西曲珍于2010年11月6日带至秦安。
刘某与扎西曲珍见面后,两人互有好感,便于同年11月26日在刘某家中举行了婚礼。
可结婚后,二人由于感情不和,经常发生争吵,扎西曲珍遂多次打电话向家人诉苦,要求离婚回家。刘某一家人表示,离婚可以,但要让贡罗玛前来领自己的女儿,并支付彩礼及其他费用3万元。
今年3月23日,扎西曲珍的母亲贡罗玛打电话向边坝县公安局报警称其女儿被人拐卖。
3月30日,秦安县公安局接到西藏边坝县公安局来函,称边坝镇扎色玛村妇女扎西曲珍2010年8月被同村村民四穷玛及其丈夫陈某以去甘肃打工为由骗至秦安县,强迫扎西曲珍嫁给中山乡一名叫刘某的中年男子为妻,为防止扎西曲珍逃跑,刘某一家将其关押在家中,限制其人身自由。
接到该函后,秦安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指示中山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调查事实真相,并要求尽快解救被拐妇女。
经中山派出所民警深入调查,陈某夫妇并没有拐卖妇女的嫌疑,刘某一家也并未将扎西曲珍关押,不存在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事实。调查清楚后,民警将调查结果及时回复给了边坝县公安局。
4月28日,贡罗玛赶到了秦安县。为了化解双方矛盾,中山派出所的民警当场进行了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贡罗玛同意退还彩礼3600元,而刘某一家人则同意离婚。
4月底,扎西曲珍与母亲贡罗玛乘车离开秦安,返回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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