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三起故意杀人犯执行死刑
http://www.tsrb.com.cn 2015-01-23 10:42:15 星期五     字体设置:

  天天天水网-天水日报讯(通讯员 赵虎生 田智淞)5月17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命令,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三起故意杀人案罪犯罗健、王军、吴艳荣执行死刑。

  罪犯罗健于2009年8月1日22时许,给某酒吧老板杨某打电话,但杨未接。罗健便来到杨的酒吧,发现杨某与被害人王某、郭某、洪某以及罗健的前女友徐某等人在一起,遂责问杨为何不接其电话并因此与杨发生争吵。罗健将酒吧门关上,用一把弹簧刀对杨某颈部连刺数刀,致杨某颈动脉断裂失血性休克死亡。后罗健又持刀对洪某,郭某,王某捅刺,分别致三人轻伤、轻微伤和重伤。

    罪犯王军与孙鼎(同案犯,已判刑)于2009年12月22日20时许,到秦安县与一动漫城经理王某饮酒,至次日凌晨,因王军向王某借游戏机被拒,双方发生口角,王军、孙鼎即对王某拳打脚踢,并用啤酒瓶将王某打倒在地,从随身携带的挎包内掏出一把尖刀在王某腹部和颈部连刺数刀,致王某右颈总动脉破裂失血性休克当场死亡。

  2009年12月17日,罪犯吴艳荣随其父和媒人前去清水县白驼镇永安村其女友王女(被害人)家提亲。当日,因王女家的一只鸡无故而死,一个玻璃水杯炸裂,王女家人认为婚事不吉利,遂拒绝提亲。次日,吴艳荣到王女家劝说未果,心生怨恨。当晚23时许,在王女家留宿的吴艳荣,持一根铁棍分别对王女及其父母兄弟四人的头部进行多次击打,致三人开放性重型颅脑损伤死亡,一人重伤。吴艳荣作案后逃回自己家中,随后自首。

  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对三起案件进行了审理,对三案的罪犯罗健、王军和吴艳荣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经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三起故意杀人案件开庭审理后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三案的三名罪犯犯罪手段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分别裁定核准判处三名罪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来源: 天天天水网    编辑: 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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