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天水日报讯(记者 吴凯飞 通讯员 宋怀信)两邻居因1米宽的公用灌溉水渠红了脸,后来起诉到法院,法院经耐心调解,两家最终握手言和。
秦安县郭嘉镇郭嘉村村民陈秦林与张小健宅院相邻,两家宅基地中间有1米宽的公用灌溉水渠。张小健于2007年修建宅院时侵占水渠,前两次均因陈秦林阻挡未果。
2009年5月,张小健对其宅院进行维修时,准备再次侵占公用水渠,陈妻在劝阻张小健时被打伤住院,花去医药费5421.30元。后来,陈和妻子将张小健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处被告赔偿原告4459.91元,但被告一直未执行判决。
陈妻住院期间,张小健趁机将水渠全部非法侵占。陈和妻子再次将张小健诉至法院。经过二审,县法院认为做调解工作有化解矛盾的可能性。为此,县法院对该案进行了调解,通过耐心劝解,双方终于达成了和解协议,即由被告付给原告之妻医疗费4459.91元;由被告做好原、被告两家墙界之间的防水处理。最终,结怨较深的两家邻居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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