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天天水网-天水晚报记者 柏拓
今年5月1日起,随着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醉酒驾车等危险驾驶行为被定为犯罪。为此,我市交警部门也展开了醉驾整治行动。如今,一个多月过去了,醉驾整治情况如何呢?请看记者调查——
醉驾入刑
酒驾行为反而上升
5月1日,醉驾入刑,我市交警部门查处涉酒驾车行动的序幕也随之拉开。
5月8日晚9时许,邓某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行至秦安县西川镇侯新村路口时,遇到了路查交警。闻到其一身浓浓的酒味,交警意识到邓某喝过酒,遂对其控制并进行了血液检测。结果表明,邓某血液酒精含量300毫克/100毫升。5月16日,因涉嫌危险驾驶罪,邓某被秦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邓某从而成为我市醉驾被刑拘第一人。
5月9日晚9时40分,张某酒后驾车被清水交警查获,经对其进行血液检测,发现其血液酒精含量高达420毫克/100毫升,清水交警依法对其实施了刑事拘留。
5月10日晚9时40分,在麦甘公路渭河立交桥处,酒后驾车的陈某被路查交警查获,经血液检测其酒精含量为107毫克/100毫升,陈某被警方刑拘。目前,该案已移送至甘谷县检察院。
5月16日晚9时41分,何某酒后驾车行至秦安县成纪大道国道口时被交警查获,经血液检测其酒精含量275毫克/100毫升。目前,此案尚在审理之中。
市交警支队的一份统计数字表明:从5月1日至6月1日,我市共查处酒后驾车人员79名,而去年同期查处的仅有2名;查处酒醉驾车人员4名,去年同期的数量则为0。也就是说,与去年同期相比,我市酒后驾驶及酒醉驾驶行为的数量都逞上升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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