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天水晚报讯(记者蔚军平)2007年,河北省承德市的李某在秦州区一塑钢门窗厂打工期间,与女工张某相识并产生暧昧关系。2008年11月,张某提出与李某断绝往来,李某不答应,并以曾在张某处寄放过数千元工资为由,索要现金2000元,双方为此发生矛盾。
2009年1月22日19时许,李某携带一把单刃尖刀到皇城路张某的住处。两人随后来到七里墩附近的一空地处,李某再次向张某索要现金2000元,双方发生争吵。
李某随即拔出尖刀朝张某胸部、下颌等处连刺十余刀,致张某心耳破裂、主动脉破裂大失血当场死亡。事后,李某逃离现场。同年10月24日,李某在河南省郑州市被抓获。
经查,李某在我市酿命案之前,已经是一名在多年前杀害了自己大嫂的负案逃犯。2004年1月31日,李某在河北省承德市某村自家院里,因挖水井一事与同住一院的刘某(李某的大嫂)发生争吵。李某拿出自家的一把镰刀,砍击刘某的头部。刘某被他人送往医院抢救,因颅脑损伤及失血性休克于次日死亡。作案后,李某潜逃至我市。
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我国《刑法》有关规定,以李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今年6月9日,市中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将罪犯李某验明正身,在指定的刑场,采用注射方式执行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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