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卡实名制商家不买账 监管存漏洞
http://www.tsrb.com.cn 2015-01-24 16:08:18 星期六     字体设置:

    □天天天水网-天水晚报记者 甄娜

    一个多月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七部门《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要求自6月1日起,商业购物卡推行实名制。7月11日,记者针对这一制度走访了我市部分商场和超市发现,不少商家并没有按照规定执行购物卡实名制,市场监管仍存在一些漏洞。

    昨日,在秦州区的一家超市,记者在办理财物卡的办公点咨询,工作人员称:“购物卡面值从100元到1000元不等,办理多少张都行,不用身份证实名登记。”记者反复强调自己想办的是50张面值1000元的购物卡,用现金能不能支付,这位工作人员肯定地回答:“买多少张购物卡都可以用现金支付,有效期为两年。”

    记者来到麦积区的一家超市咨询工作人员是否可以办理一张1万元的购物卡,工作人员称:根据新出台的规定,目前超市销售的购物卡最大面值已由2000元下调为1000元。“您办理10张1000元的购物卡就行,可以不用登记实名。”工作人员还说,如果是1000元以下的购物卡,无论多少张都可以用现金,不需要记名。

    随后,记者又来到麦积区火车站附近的一家超市,销售人员介绍,现在,超市销售的购物卡面值没有上限,顾客用现金办理多大面值的购物卡都可以,也不需要出示身份证,但购物卡一经售出就不能再换。当记者询问6月初不是开始执行购物卡实名登记的规定时,销售人员称,一次性购卡总额在1万元以上需要实名登记,不过不一定非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只要提供一个姓名和对应的身份证号就可以。

    在秦州区一家商场的办卡点,工作人员称,购物卡由商场自己发行,客户支付额度较高的话,可以多办理几张面值小的卡。她举例说:“50000元可以分开办理50张1000元的卡,不需要实名登记。如果不愿转账,可用现金分多笔支付,每笔只要不超过商场所要求的金额就行。”

    在多家商场和超市的收银处,记者仔细观察后发现,持购物卡消费的顾客不是很多,收银员结账前多会询问顾客“有无积分卡”,对于交易时所提供的购物卡面额并不在意。

    对于一些现在还未执行购物卡实名制的商家,有的声称“要等待相关细则的出台”,有的表示“肯定会实施,但目前还暂未执行”。一家超市的负责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购物卡虽然已有“实名制”的要求,但目前还没有相关部门来监管,而且实施细则和检查制度也不完善,如何实名登记、资料怎样保存等都没有明确说明,商家自然没理由把生意往外推,多数也就是象征性地登记一下。“销售预付购物卡对商家而言好处很多,除了能提前回笼资金,为商家提供‘免息贷款’外,每年还能积累一部分‘沉淀资金’,即购买的卡过期或消费者没有来消费,这部分资金将成为企业的直接利润。”在商场打拼多年的一位经理向记者透露,“正因购物卡是一块大肥肉,如果严格执行实名制,无疑会对销售方产生很大冲击,所以更多的商家会想尽办法规避执行。”

    市委党校的李教授说,对于购物卡实名制,商家执行力度不一,实际操作的难度很大,关键还在于监管能否跟上。虽然现在制定了购物卡实名制,但没有具体的操作办法,总不能给单位发福利还登记每个员工的身份证和姓名,就算登记了,刷卡时又怎么识别。加之实名制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一些模糊之处,比如对于购物卡的监管,哪个部门起主导作用尚无相应规定,这就让刚刚“满月”的管理有“流产”之嫌。市师范院校的刘教授指出,商家对于购物卡实名制“不热心”应在预料之中。购物卡实名制的实质内容不外乎三点:一次性购买不记名卡超过1万元须登记;一次性购卡,单位超过5000元、个人超过5万元须经银行转账;不记名卡面值不得超过1000元,记名卡不超过5000元。对于这些规定,只需通过简单的拆分、多次购买,即可规避,要想让购物卡实名制不停留于纸面,还需要一系列的配套措施的出台,这才能够使其更具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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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的规定,对于购买记名商业预付卡和一次性购买1万元以上不记名商业预付卡的单位或个人,由发卡人进行实名登记。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000元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购买,不得使用现金;使用转账方式购卡的,发卡人要对转出、转入账户名称、账号、金额等进行逐笔登记。不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1000元,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5000元。

 

来源: 天天天水网    编辑: 肖汉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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