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发
7月16日上午7时许,秦安县公安局郑川派出所接到110报警台指令:张磨村对面的南小河滩河床上发现一具男尸,要求出警查处。
接到报警后,郑川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对现场进行了封锁保护,并将情况上报。
在现场勘查中,民警找到了一部已经被泥水浸泡无法使用的手机,根据手机SIM卡内储存的电话号码,警方与死者家属取得了联系。死者家属到达现场后通过辨认尸体,最终确认死者系秦安县王尹乡23岁的男子胡某。
调 查
民警通过调查取证,结合法医的尸检结论,最终证实死者系溺水死亡,而其所在的位置不是第一现场。
警方经过调查查明,7月15日21时许,胡某驾驶摩托车从秦安县城回家,途经秦安县兴国镇南小河上游胡坪村段的一座便桥时,因车速太快,加之道路湿滑,摩托车滑倒,胡某被摔进湍急的河流中溺水死亡,尸体被河水一直冲到了南小河下游秦安县兴国镇张磨村对面的河床上。
摩托车则被河水冲到了距离小便桥不远处的秦安县王尹乡孟河村村民的田埂旁。
死者家属对死者的死因及死亡过程表示认可。目前,死者已经由家属妥善安葬。
(记者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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