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天天水网-天水晚报讯【记者蔚军平 通讯员魏素梅】看到别人开得麻将馆生意不错便心生歹意,于是在相互纠集了10多人后,秦州区皂郊镇的夏某等人戴着口罩,持砍刀等物采用暴力、威胁手段抢劫了麻将馆。最终,这伙人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皂郊镇某村的夏某看到李某在皂郊镇所开的麻将馆生意较好,便相约杨家寺乡的郭某找人占李某的股份,意在收取保护费。
2010年11月28日,夏某、郭某、唐某、汪某(在逃)在一起商谈时,又决定叫人准备凶器砸李某的麻将馆的场子并抢钱。11月29日,唐某纠集李某、廖某、冯某(另案处理)准备数把砍刀、口罩。唐某以找人帮忙打架发报酬的名义让小军(化名)找人,小军又纠集了范某、赵某、巩某等人到秦州区龙城广场集结后,14人于当晚来到位于秦州区皂郊镇的一汽车教练场附近。夏某踩点后,于晚11时30分许率众人窜至李某麻将馆旁,夏某向众人告知了抢劫一事,由夏某在外接应,郭某、唐某等13人持砍刀、警棍、木棒、戴口罩,采用暴力、威胁手段,抢得在该麻将馆打麻将的王某、金某等11人现金24000余元及价值115.50元手机1部,并将其中一人砍为轻微伤。
秦州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夏某等12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抢劫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均构成抢劫罪。按照被告人各自的犯罪情节,以及犯罪后的认罪态度等,依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法院于近日对此案作出判决,以犯抢劫罪一审分别判处夏某等12名被告人缓刑四年至十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均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