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个“的哥”聚餐惹祸 不仅打人还欺辱民警
http://www.tsrb.com.cn 2015-01-23 10:42:15 星期五     字体设置:

    天天天水网-天水晚报讯【记者蔚军平】秦州区7名出租车司机酒后相约在火锅店聚餐时,与店方发生纠纷,在将店方两人打伤后,还欺辱和殴打处警的民警。最终他们因犯寻衅滋事罪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2011年5月20日21时许,出租车司机李某、张某、陈某、马某、杨某等7人酒后相约在秦州区成纪大道一火锅店聚餐时,李某、张某等人认为换锅时锅内的菜变少了,便与该包厢服务生发生不快。此后,陈某在结帐时认为火锅店提供的消费帐单392元有误,应为386元,为此又与服务生发生争执,陈某将100元现金放在餐桌上,7人准备离开。当他们行至火锅店门口时,李某将火锅店门口的广告牌踢倒,火锅店的马某等两人上前理论时,遭到李某、张某等7人的围攻殴打,致2人受伤。公安干警王某处警制止时,又被李某等人欺辱和殴打,使其受伤。

    经秦州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马某等2人头部损伤均属轻微伤,干警王某右手外伤属轻微伤。

    在这7名出租车司机当中,有人曾因犯抢劫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刑6年,也有人因犯抢劫罪、盗窃罪被判过刑。

    2011年6月16日,李某等7人均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罪被逮捕。2011年8月29日,检察机关指控7名被告人犯寻衅滋事罪,向秦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张某等7人酒后在公共场所借故随意殴打他人,致3人轻微伤,其行为均构成寻衅滋事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李某、张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陈某、杨某等人均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从轻处罚。7名被告人归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在审理中均能够自愿认罪,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所以,可从轻处罚。

    2011年9月15日,法院依照我国《刑法》有关规定,以犯寻衅滋事罪,一审判处李某等7名被告人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期。

 

来源: 天天天水网    编辑: 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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