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讯(赵虎生 宋一泓)近日,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甘谷县“1•8”杀人案凶犯死刑。
2009年,被告人李杰虎与朋友高某某之妻王金芳合租铺面做生意。之后李、王二人发生了不正当的男女关系,2010年12月下旬,李杰虎与王金芳因发短信开玩笑产生矛盾,后王金芳向李杰虎提出断绝关系。由此,李杰虎开始记恨王金芳,多次打电话、发短信威胁王金芳并产生了杀其娘家孩子泄愤之恶念。2O11年1月8日上午,李杰虎用手机登录QQ时,发现王金芳13岁的侄子王某某也在线,便假邀王某某出来玩耍,将王某某骗至人迹罕至的铁路排水涵洞内,不顾其再三央求和自护,用一把“杀猪刀”在王某某的胸、腹、腰等部位连捅十余刀将其杀害。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杰虎无视国法,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确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其犯罪动机卑劣,主观恶性极深,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应予严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以被告人李杰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