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住福门小区连遇闹心事
住一年没房产证 车被砸无人担责
http://www.tsrb.com.cn 2015-01-24 16:08:18 星期六     字体设置:

烦心事一:

房产证至今没办下来

    “我入住秦州区福门小区都一年多了,可到现在仍然没有取得房产证。更让人闹心的是停车困难,不仅停车受损了难以讨到说法,现在连车库也进不去了。”10月25日,秦州区福门小区住户尤先生向本报反映了自己遇到的烦心事。

    去年4月8日,尤先生和天水福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一纸《商品房买卖合同》。他付了58万多元的购房款后,拿到了该小区2号楼10单元1001号房的钥匙。同年6月份,他装修之后入住了这套新房。然而,时至今日却仍然没有取得房子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

    尤先生看到《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条款: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180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权属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项处理。即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于是,他拿着这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去天水福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讨说法,却没有得到明确答复。

 

烦心事二:

车被迫停在小区外被砸

    除了房屋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至今没有办下来之外,还有停车难问题也困扰着尤先生。

    他对记者说:“从今年初开始,我向天水福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每月交纳了180元钱的停车费,得到了地下停车库中的一个停车位。11月18日凌晨约2点钟,我驾驶着奔驰车回了家。可行驶到小区门口时却发现门已经锁了,由于物业公司承诺门卫是24小时服务,我便打喇叭、敲门卫室的窗子,可折腾了好一阵子门卫还是没有起来开门。无奈,我只得将车停靠到小区门口回家了。当日早上,我去开车时意外发现车窗玻璃被砸碎了。我便找到物业公司反映了情况,他们答复先让我修车,再处理事情。我花费了2.5万多元修好了车,可再去找物业公司时他们却不管了。”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就在停车受损纠纷尚未解决之时,尤先生的停车位没有了。他告诉记者:“10月24日,我像平时一样去车库停车时却被挡在了车库外。由于没看到任何有关车库使用问题的书面通知,我不得不去找物业公司询问原因,得到的答复竟然是车库要卖,不租了。车库怎么卖,价位如何,拥有多少年的产权,为何事先不给业主通知,让停车者有个准备呢?难道物业公司就是这样管理的吗?”

    就在记者采访期间,该小区许多住户也对他们住宅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未办理,及其物业公司出售车库停车位不通知等问题进行了反映。

房地产和物业公司

回应住户质疑

    10月25日,接受记者采访时,对于尤先生反映到的问题,福门房地产公司办公室汪主任及福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周经理逐一进行了答复。

    汪主任说,由于尤先生所在住宅楼的验收报告还没有出来,致使其住宅相关证件尚未办理,具体办理时间还说不上。

    周经理也告诉记者:“11月18日凌晨尤先生是不是敲过门卫室的门无从知晓,但事实却是他的车停靠在了小区门口的马路边被砸。他把车辆交给了马路却并没有停靠在车库里,车窗玻璃被砸与小区管理人员没有任何关系,自然就不存在对他进行赔偿的问题了。车库作为住宅的配套设施,应为有偿使用。尤先生所交的停车费已经到期了,由于现在开发商要将车库车位出售,尤先生便停不成车了。虽然咱们没有贴出相关出售车库的通知,但保安已经将这件事情告知他了。小区车库里的车位极其有限,可业主有买车位的优先权。如果尤先生有买车位的意向,在签订买卖协议时要知道的具体内容不是就都很清楚了?”

    花费50多万元所买的一套房子住了一年多了,还没有取得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且为停车生出许多烦恼来,这对于任何住户来说的确是很烦恼的。

如何维权

律师有说法

    那么尤先生通过哪些途径可以使自己面临的这些问题得到解决呢?甘肃纪元律师事务所的陈瑛律师认为,合同是规范、约束买卖者双方的法律依据,遇到纠纷后完全可以依据购房合同与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还可以通过诉讼途径求得解决。

    单就尤先生遇到的问题来看,根据其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约定,他尚未取得所购房屋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可以获得违约赔偿。

    而他停车被砸一事,如果有证据表明他之所以将车停靠在了小区门口,是由于他当时没有将门卫叫起来开门所致,该物业公司就对其车窗玻璃被砸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予以赔偿。

 

来源: 天天天水网    编辑: 肖汉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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