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天水日报讯(通讯员 邓福强)2008年,我市提出将“小康示范村”建成“消防示范村”的目标,将新农村示范点列为消防示范村建设之中,有计划、分步骤地推动农村消防建设向纵深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消防安全示范村55个。
按照《农村消防工作达标标准》,全市各县(区)先后投入资金近百万元,组建义务消防队55个,全市乡镇和行政村配备消防摩托车12台,手抬机动泵30余台,灭火器、消防桶、消防铁锹、火钩等消防器材2270余件(套)。目前,秦州区皂郊镇下寨子村、清水县永清镇苏屲村等义务消防队,经常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防火、灭火技能学习活动,定期组织开展灭火演练训练,承担起了一定的防火灭火任务,已经成为“消防示范村”建设的典范,走出了具有天水特色的农村消防建设之路。“消防示范村”活动的实施,提升了农村抗御火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