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天水日报讯(记者 景春燕 通讯员 许智强)一名男子尾随独行的年轻女性抢劫,抢得的化妆品最终暴露了他的本来面目。目前,这名男子已被秦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11年10月12日晚,秦州公安分局石马坪派出所接到一名市民报案称,当晚21时许,她在石马坪被一名30岁左右的男子施以暴力抢去了手机、现金等随身物品。接到报案后,办案民警通过对前期发生在辖区内的抢劫案进行分析,发现侵害对象均为夜间在较为偏僻路段单独行走、携带挎包的年轻女性。根据受害人对嫌疑人体貌特征的描述,发现嫌疑人为一名30岁左右的男子,且作案手段相似。秦州公安分局对此案十分重视,将此案作为系列案件并案侦查,同时指示石马坪派出所成立了以所长许智强为组长的十人专案组,制定了侦查方案。
根据嫌疑人的作案规律,警方分三组从10月13日夜间开始在辖区内偏僻路段进行蹲点守候。10月16日22时许,在东团庄村守候的民警发现一名30岁左右的男子尾随一年轻女子进入巷道,形迹可疑,遂上前盘问,发现该男子神色慌张,就立即对其进行了盘查。在盘查中,该男子无法说出自己随身携带的手机的品牌与型号,对手机也不能熟练操作,民警便将其带回派出所进一步审查。
在派出所,该男子对民警的提问答非所问,且手机内的信息内容与案件有关,此外还发现他竟然随身携带有女性化妆品。民警加大了审查力度后,该男子最终承认手机不是自己的,而是从他人手中夺来的。此后,民警对其住所依法进行了搜查,发现其住处有大量女性化妆品、手机、女性挎包、手机卡等物。在大量的证据面前,张某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经查,生于1977年的张某是秦州区秦岭乡人,在我市务工,自2009年冬天至2011年10月间,他在秦州区北关、七里墩、大城、中城、石马坪等地尾随单身女性至灯光黑暗或偏僻的地方,乘人不防备采取身后推倒、拳打脚踢等方式抢夺或抢劫财物。经查,张某共抢得手机10余部,现金数千元,化妆品若干。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依法逮捕,警方还追回了部分被抢的手机等赃物,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