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令文慧)近日,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成功查获一网络非法销售药品案。
12月5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某药品经营企业通过网络采购一批药品,通过物流公司运输到我市,质量可疑。执法人员随即赶到该物流公司仓库进行了检查,在4支红塔山烟箱中,发现“黄葵胶囊”、“格列喹酮片”、“硫酸氢氯比格雷片”等三个品种869盒可疑药品,货值30625元。每个品种有多达10多个批号混装在一起,箱内仅有手写品种、数量清单一份,没有发货单位等其他任何信息,货款由物流公司代收。
经调查发现,该批货物为某物流公司从天津托运而来,“黄葵胶囊”为销售给天津的部分医疗机构的药品。该批货物仅有发货人的姓名、电话,物流公司信息,不能提供发货人的其他任何信息。执法人员电话联系发货人,其电话已停机。执法人员对现场的药品进行扣押保存。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的调查中。
执法人员提醒药品经营企业和广大患者,当前网络快速发展,同时也成为不法分子非法销售的途径之一。犯罪分子往往利用网络快速、便捷、隐蔽等特点,通过QQ等聊天软件联系有购买意向的消费者,推销假劣药品,然后通过物流寄递、代收货款的形式,向全国各地高效率、低成本邮寄假药。采购药品时一定要按照有关规定审核供货方有关资质,索取合法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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