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天水晚报讯【记者王琳 通讯员杨俊民】武山县一男子在医院陪护病人期间,对同病房的女陪护人员实施了强奸,由此换来了有期徒刑四年。
现年39岁的车某是武山县的一个农民,1993年7月,他因涉嫌盗窃被兰州铁路法院判刑一年;1999年因吸毒被武山县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4个月。
今年6月下旬,车某在市某医院陪护他3岁的侄子,在此期间,与其同病房里,还有另一妇女牛女士陪护自己的孩子。6月23日晚,车某对牛女士采取搂抱、触摸等手段进行性骚扰,牛女士未敢作声。
6月25日凌晨零时许,车某锁了病房的门,强行脱掉牛女士的衣服对其实施了强奸。次日,牛女士的丈夫得知此事后,向警方报了案。经过秦州警方立案侦查,调查取证后,提请检察院将车某逮捕。
秦州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车某犯强奸罪,11月30日,秦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在审理中,车某如实供述了自己对牛女士实施强奸犯罪的全过程。鉴于车某能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故从轻判决。
根据《刑法》第236条第一款、第67条第三款有关规定,法院判处车某有期徒刑4年。
目前,此判决已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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