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天水晚报讯【记者王琳】发包方与建筑队在工程结算时发生分歧,干活的民工却因此拿不上工钱。年关接近,在政府相关部门的协助下,民工的工钱终于有了说法。
去年春,麦积区某镇一家果业有限公司需要修建厂房,便将该工程发包给了麦积城区的一家私人建筑队。到10月份时,因施工进度太慢,发包方产生了不满,于是工程还没结束,便将施工队赶出了施工现场,不让继续施工。
由于双方在结算工程款的过程中发生了分歧,以致建筑队无力支付民工的工资。两月来,发包方与包工头双方一直为工程结算一事纠缠不休。发包方认为,已经支付清了工程款,而包工头则认为按照工程队所干的活,发包方支付的钱还远远不够。民工多次讨要工钱,却一直拿不到手,为此联合起来多次上访。
年关将至,该果业有限公司所在的镇政府出面与麦积区劳动监察大队联合邀请麦积区司法鉴定部门、城建部门,对该工地已完工的工程量进行了丈量和核算。
12月31日,经过麦积区劳动监察大队出面协调,民工的工资由包工头予以支付,而包工头与发包方之间的纠纷,可通过司法程序进行解决。当日,该建筑队包工头向麦积区劳动监察大队写了保证,将在农历腊月二十前支付拖欠的民工工资3.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