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听劝阻 顶风燃放孔明灯
清水一男子以身试法成为天水市放灯被拘第一人
http://www.tsrb.com.cn 2015-01-23 10:42:15 星期五     字体设置:

    

(图为执法人员正在查扣孔明灯)

    天天天水网-天水晚报讯【记者蔚军平】全市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可是,清水县一男子却不听消防、公安执法人员的多次劝阻,顶风燃放“孔明灯”并妨碍执法,被警方行政拘留。据了解,此案也是我市孔明灯禁令实施以来,有人因燃放孔明灯被行政拘留的首例案件。

    2月6日是正月十五,当晚,清水县消防大队与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结合元宵节“零点行动”,开展了以查处违规销售、燃放孔明灯等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

    在轩辕广场、城隍庙等人员密集区域,执法人员对非法销售孔明灯的行为进行了突击查处,依法取缔了多处销售孔明灯的摊位,并查获、销毁了825盏孔明灯。

    执法人员在收缴孔明灯的同时,不忘开展宣传活动,劝说一些已经购买了孔明灯的群众不要燃放孔明灯。而在了解了燃放孔明灯的危险性、危害性之后,很多人接受了劝阻表示理解,并主动放弃了燃放孔明灯。

    但是在劝说的过程中,一名20多岁的男子,不顾执法人员的劝说,在轩辕广场执意顶风燃放孔明灯,并妨碍执法人员执法。最终,该男子的行为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违反了《治安处罚法》相关规定,被清水警方给予5日的行政拘留。

    清水县消防大队大队长路金龙告诉记者,孔明灯属高空明火飞行物,不但对城乡各类设施和建筑消防安全构成威胁,而且对市区南北两山和乡镇森林防火造成极大安全隐患。为防止因燃放孔明灯引发的火灾事故,确保城乡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类设施安全和森林防火安全,我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清水县这名男子因不听劝阻,燃放孔明灯被拘留,是清水县受到法律制裁的第一人。

    经记者了解,早在2010年,秦州区两男子因销售孔明灯而被行政拘留10日,而清水县这名男子因不听劝阻燃放孔明灯,则成为我市以身试法被拘留的第一人。

 

来源: 天天天水网    编辑: 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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