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市偷盗八年后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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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23 10:42:15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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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天水网—天水晚报讯【记者蔚军平】秦州区一男子伙同他人窜至陇南市西和、礼县以及我市的部分村镇,偷盗耕牛和摩托车。8年后男子选择了投案自首,因其能够自愿认罪,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从轻处罚。
2003年7月12日,秦州区汪川镇某村的母某伙同张某(在逃)等人,窜至陇南市西和县赵王乡大庄村,盗得王某等两户村民的3头耕牛,价值4700元,销赃后挥霍。
后来,母某又伙同他人窜至秦州区汪川镇温沟村和娘娘坝镇马家坝村盗窃作案两起,盗得两户村民的4头耕牛,销赃得款4300元,随后挥霍。
2004年1月6日凌晨,母某伙同马某(在逃),窜至陇南市礼县某乡政府院内,盗得摩托车3辆,共计价值8667元,销赃得款3000元,用于挥霍。
去年8月22日,母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同年9月23日,母某因涉嫌犯盗窃罪被逮捕,随后,检察机关就此案向秦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今年1月,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认为,被告人母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秘密窃取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母某能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在审理中能够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
依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法院于2月底以被告人母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2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