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天水日报讯(记者 杨栋)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按照今年省政府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及补助水平的要求,日前,我市全面启动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及补助工作。这次提标提补工作在2011年底的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人员范围内实施,4月底前全面完成,将惠及全市民政对象52.86万人。
据悉,这次提标提补工作,城市低保按照全省城市低保标准平均提高15.5%的要求,秦州和麦积两区保障标准由月人均230元提高到266元,秦安、甘谷、武山、清水、张家川五县保障标准由月人均184元提高到213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按照全省平均提高35.8%的要求,我市由年人均1096元提高到1488元,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16%,达到89元。农村五保供养按照省级补助资金由2011年的年人均1400元提高到1800元、全省农村五保供养年人均标准不低于2400元的要求,我市的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2011年的年人均2413元提高到2796元。
市民政部门要求,各县区城市低保要按照新的标准和保障对象家庭收入逐户进行核查,重新测算补助资金。农村低保要严格执行“户报、组排、村评、乡审、县定”等工作程序,坚持评议、审核、审批“三榜公示”制度和“分类施保、动态管理”的原则,做到保障政策、保障对象、保障标准、保障资金“四公开”,合理确定保障对象和补助水平,确保全市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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