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得一美元 换来一年刑
http://www.tsrb.com.cn 2015-01-23 10:42:15 星期五     字体设置:

    天天天水网-天水日报讯(记者 景春燕)先是用砖头砸坏门锁,再是进屋里翻箱倒柜,年过不惑的何某费尽气力只盗得了他人家中的一个仅装了1美元的红色钱包。何某继续翻腾值钱东西时,因动静太大惊动了村民,翻墙逃离时被村民追赶至村外田地后抓住。近日,麦积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区区1美元令何某换来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

    被告人何某,1969年出生于秦州区,曾于1994年、2001年分别两次因犯盗窃罪被判入狱。2009年6月,何某刑满释放。出狱后的何某不思悔改,仍重操旧业。2011年10月10日15时,何某从秦州区窜至麦积区花牛镇阳坡村踩点,见张某家大门紧锁,家中没有人,遂用砖头砸坏张某家的门锁,进院入室,在张某家的柜子中翻腾起来。何某先找到一个红色钱包,本以为大有收获,可当打开钱包一看,钱包内只装了1美元。不甘心的他继续翻柜子寻找其他值钱物品时,听见门外有人,惊慌之下赶紧翻墙逃离,结果被村民发现,将其追赶至村外田地后抓住。随后,失主张某报案。经银行鉴定,何某盗窃的面值为1美元的货币系真币,按该币种2011年10月10日兑换汇率计算,1美元折合人民币6.2417元。

    麦积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入户盗窃手段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确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何某在其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因此法院判决,被告人何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来源: 天天天水网    编辑: 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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