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一女士的未婚夫自称是宁夏某公安局的民警,他不择手段,先后骗走了该女士及家人的29.7万元。
今年30岁的张女士是甘谷大像山镇人。2010年7月,张女士在兰州打工期间,经人介绍认识了自称是宁夏某公安局的民警何某。之后,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
2010年10月,何某说自己做生意需要钱,让张女士给他借7万元,他会多还3万元。他拿到7万元后,给张女士打了一张10万元的借条。
2011年期间,何某又以与他人合伙经营一煤矿,需要大量资金周转为由向张女士的家人、亲戚借钱。为了让张女士及家人相信自己,他将自己的警服、警官证以及他经营煤矿的手续都拿出来。看到这些,张女士的母亲毫不犹豫地帮何某借钱,其先后从亲戚处借了21.8万元。当时,何某都打了借条,并且答应付利息。在这期间,何某又以张女士未婚夫的身份,从张某的朋友处先后借得9000元。
当张女士家人催促何某还钱时,何某都以马上和张女士结婚,并承诺给张女士买房为由搪塞过去。今年3月,张女士怀孕了,当她想把这个喜讯告诉何某时,何某却没了踪影。心急如焚的张女士想到了何某给她的证件及经营煤矿的手续。经查询后,张女士确定何某的警察身份是假的,经营煤矿的手续都是伪造的,她这才报案求助。
目前,此案正在调查中。 (记者刘芹 通讯员郝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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