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天水日报讯(通讯员 惠生保)4月27日傍晚,麦积区桥南某小区发生一起持刀绑架劫持人质恶性案件。麦积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即启动重特大案件应急处突处置机制,在谈判中采取攻心战术,仅用不到半个钟头时间,就将嫌疑人扑倒在地,年仅4岁的人质被安全解救。
4月27日18点10分,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指挥中心接到桥南派出所报警称:桥南一小区内发生一起持刀绑架劫持人质恶性案件。接报后,麦积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肖勇在火速调集警力布控的同时,迅速启动了重特大案件应急处突处置机制,并将案情向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张江武,麦积区委书记张智明等领导进行了汇报。
市公安局局长张江武发出指示:在确保人质安全万无一失的情况下,不惜一切代价解救人质,迅速破案。18点20分许,由麦积公安分局刑侦大队23人、桥南派出所7人、巡警大队11人以及治安大队民警为主力的处突应急民警,迅速控制了案发现场。麦积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肖勇亲自现场指挥。
此时,案发现场嫌疑人情绪十分激动,将匕首架在人质的脖子上,声称若不还钱就要杀害人质。为了稳住犯罪嫌疑人,防止人质遭遇不测,谈判人员采取了拖延策略,对其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攻心战术。待谈判组感觉时机成熟,趁嫌疑人注意力分散之机,副局长杜军用眼神给了抓捕组一个信号,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杨恒春、巡警大队大队长杨作峰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猛扑上前,将犯罪嫌疑人持刀的右手死死抓住,随后副局长杜军和刑侦大队大队长李豪上前将嫌疑人扑倒在地,人质被安全解救。
经突审,犯罪嫌疑人陈某,男,37岁,麦积区花牛镇白家河村农民。据其交代,2011年11月,他在嘉峪关市一舞吧内,认识了甘谷籍女子黄某,此后,黄某先后从陈某处以“借”的名义花了其58000元,见陈某已身无分文,没有了榨取的价值,遂逐渐与其疏远,最后甚至避而不见,引起了陈某极大的愤恨,遂决定对其进行报复。4月27日下午,事先经过预谋、多次踩点后,陈某在马跑泉集市买了一把单刃匕首,伺机来到黄某弟弟黄某某所居住的小区内,持刀劫持了黄某某4岁的儿子,威逼黄某还钱。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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