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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住房和建设局
关于开展燃气经营许可证申办工作的通知
http://www.tsrb.com.cn 2015-01-21 09:32:02 星期三     字体设置:

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燃气经营企业:

    为了加强我市城镇燃气管理,规范燃气经营行为,提高燃气企业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燃气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58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燃气经营许可证》格式的通知》(建城[2011]174号)以及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使用甘肃省燃气经营许可证的通知》(甘建城[2012]51号)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燃气企业经营许可证申请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办证范围

    天水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

    二、申报办证条件

    1、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

    2、有稳定、可靠并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

    3、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设施;

    4、有符合安全要求的固定经营场所;

    5、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6、有健全的燃气经营管理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7、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抢险抢修能力、风险承担能力和赔付能力;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申报办理程序

    1、秦州、麦积两区的申办企业向市建设局公用事业科提交申报材料;

    2、五县的申办企业由县住建局初审通过后,再向市住建局公用事业科提交申报材料;

    3、市住建局公用事业科受理申请后,组织资料审核并确认提交的资料齐备、真实、有效,同时组织现场检查,经验收合格,由市住建局发文公布,并发放《燃气经营许可证》。

    四、有关要求

    1、在申请办证工作的同时,将全面开展燃气企业、燃气配送站(点)的清理整顿,规范燃气市场秩序,坚决查处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

    2、燃气企业应及时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申报手续,对不按规定申报办证、无证经营的企业将责令立即停业并按相关规定处罚;

    3、请各燃气企业于6月30日前到市住建局办理燃气经营许可申报手续,逾期不申领的,不予受理。

    附:

    1、天水市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电子表格请登陆天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tsjs.gov.cn/);

    2、申办提交的资料、文件清单。

    二O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来源: 天天天水网    编辑: 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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