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天水新闻>>要闻
《天水市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实施办法》出台
小微企业最高可贷款500万元
http://www.tsrb.com.cn 2016-04-14 15:23:51 星期四     字体设置:

    天天天水网-天水晚报讯【记者董刚】 为改善我市小微企业经营环境,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我市日前出台的《天水市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实施办法》规定,小微企业最高可贷款500万元。

    该《办法》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贷款增速不得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商业银行重点加大对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小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对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和客户数量超过一定比例的商业银行,允许其多筹建同城支行和专营机构网点;对商业银行发行金融债所对应的单户500万元以下的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在计算存贷比时可不纳入考核范围;允许商业银行将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视同零售贷款计算风险权重,降低资本占用;

    该《办法》还规定,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今年起,在市级财政预算安排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其中800万元用于支持小微企业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200万元用于支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等,以后逐年按8%增长比例加大投入力度。

    另外,该《办法》规定,落实国家对小微企业制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其所得减半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来源: 天天天水网    编辑: 辛小强
打 印】【顶 部】【关 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