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麦积区花牛镇辖区的张某和李某是同事,又是住在同一家属楼楼上楼下的邻居。张某住在二楼、李某在一楼。
去年6月份,张某认为李某家里发出的噪音影响了家人的正常休息和生活,双方为此多次发生矛盾。同年7月底的一个凌晨,张某被楼下敲击楼板的声音吵醒,张某怀疑是李某家所为,为此十分恼火,于是便用板凳在地板上砸击数下。
李某闻声后,随即上二楼敲开张某家门进行质问,双方发生口角,继而相互厮打。之后,张某住院治疗,经诊断为右前臂外伤,张某的丈夫刘某报了警。
经法医鉴定,张某伤情属轻微伤。后就医疗费、鉴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问题,张某将李某起诉到麦积区人民法院。
花牛法庭立案审理后,判处被告李某赔偿原告张某医疗费、鉴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共计1200余元。不料,该案判决后,李某又将张某夫妇诉至法院,要求二人赔偿其医疗费等1700元。
麦积区人民法院办案法官针对双方系邻里关系的特殊性,在找到能够和解的焦点后,经过多次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终于使双方消除了隔阂与仇视,解开了疙瘩和心结,双方的态度由彼此对峙变为互让互谅,最终达成了赔偿协议,并当庭履行。
两起因相邻关系处理不当而引发的案件,就此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记者王琳 通讯员温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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