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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人才特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http://www.tsrb.com.cn 2016-04-14 15:23:51 星期四     字体设置:

    来源:中共天水市委组织部

    天水市“人才特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抢抓国家实施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和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创新人才工作机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促进人才开发培养,努力推动全市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现就“人才特区”建设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1135”区域发展战略,着眼于培育壮大工业企业,以用人单位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政府为引导,以科技创新为动力,建立人才培养、使用、引进的特殊政策体系,推进我市与省内外产业对接和人才交流,引进和培养一批创新创业人才和实用型人才,通过整合优势资源,实行集中攻坚,示范带动人才管理体制机制全面创新,形成富有特色的人才综合竞争优势,为把天水建设成为区域性现代化大城市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总体目标

    以建设创新型工业人才队伍为重点,率先在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县区工业园区等“一区多园”先行先试,力争5年内培养选拔200名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300名优秀企业专业技术人才、600名优秀高技能人才。通过5年左右的时间,把试点区域建成人才智力高度集聚、科技金融高度融合、主导产业快速发展,在省内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人才特区”,成为陇东南的人才高地。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人才与技术相互支撑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推进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为依托的产学研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共同承担国家、省市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计划项目。以重大科技需求为纽带,创建一批产业特色明显,在国内具有相对优势的技术创新联合体,力争在机械、电器、电子、新材料、新能源等重点领域取得一批国内领先的科技成果,突破一批关键技术。落实《天水市工业强市奖励办法》,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努力创建一批具有高新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的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

    (二)建立人才与资本深度契合的金融保障机制。争取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县区工业园区内工业企业的发展。加快发展资本市场,进一步完善企业上市育成机制,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直接融资。进一步引进股份制商业银行,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推广融资租赁业务,鼓励发展典当业,规范引导民间资本运用;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设立担保机构,提高融资担保能力。继续推进投资体制改革,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

    (三)建立以市场发展为导向的区域人才流动配置机制。以关中—天水经济区城市人才合作联盟为平台,大力加强与关中地区人才合作交流,通过产业转移和项目引进实现人才交流合作。大力发展人才服务业,加强政府对人才流动的政策引导和监督,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采取短期聘用、项目合作、技术入股等方式开展人才柔性引进,推动产业、区域人才协调发展。加快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工作,建立工业企业人才需求预测和信息定期发布制度。继续组织举办大型人才交流会,做好跨地区人才交流工作,努力为用人单位和引进人才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四)建立有利于人才吸引聚集的管理服务体系。加大人才资源分析评估和人才开发力度,摸清用人单位在人才规划、人才招聘、职位设置、薪酬绩效、人才培训等方面的需求,力求使人才市场摆脱传统的管理模式,建立健全符合试点区域特点的人才开发服务机制。建立人才创业服务体系,整合各类服务资源,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提供落户洽谈、综合评审、项目设计、高新认证、产品检测、专利申报、成果产业化服务,形成与“人才特区”相配套的人才服务体系。

    四、推进措施

    (一)人才培养

    1.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健全完善企业人才队伍培训机制,采取企业投入为主、政府适当奖励的方式,有计划地资助企业管理人才参加教育培训;专业技术人员自主参加本专业学习进修的,企业按照一定比例补助学费。充分发挥企业教育培训中心的职能,根据岗位需求自主培养人才,对技术工人进行技能提升,培育一批具有绝招绝技的高技能人才。各工业企业按照不低于年职工工资总额2.5%的标准建立人才专项资金,足额用于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和人才培养教育等工作。

    2.健全完善激励保障措施。积极推进专业技术人员薪酬分配多元化,注重将技术专利、专有技术、科研成果作为要素参与分配。加大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使用力度,从工业企业选派优秀人才到县区政府挂职、任职,培养复合型企业管理人才,促进县域工业经济的发展。重视现有人才的使用激励,对符合引进人才条件的现有人才,参照引才优惠政策,同等享受相关待遇。

    3.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对在企业技术创新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创新团队,企业可按其完成项目新增税前利润的10%进行奖励,在当年据实列支计入成本。奖金由带头人分配,创新项目的带头人所得占奖金总额的30%—50%。高校、科研院所技术类无形资产采用股份形式实施转化的,可将成果形成股权的70%奖励给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

    (二)人才引进

    围绕产业升级转型和提质增效,组织引导工业企业积极实施“515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力争5年时间内,在机械制造、电工电器、电子信息等重点产业领域,引进和培养5名左右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引进100名左右较高层次实用型人才,引育50名左右自主创业人才。

    1.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一般具备以下条件:在经济发展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建设、重大科技攻关等方面具有国内外领先水平,能够发挥领军作用、带动重点学科、突破关键性技术的高层次人才。

    2.实用人才一般具备以下条件:能够承担重点科技项目中科研及管理工作重要任务,解决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和工艺操作性难题,或拥有市场开发前景的自主创新产品;承担过与天水重要科技项目相关的工作,具有较强的产品开发能力。

    3.自主创业人才一般具备以下条件:有意向领办和创办科技企业、新兴产业、特色优势产业的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拥有技术含量高、市场开发前景广阔的专利、发明或专用技术,创办企业符合我市六大重点产业发展方向,有利于推动产业升级、形成我市产业集群,能够填补市场空白并能及时投入生产,企业投资规模在2000万元以上。

    五、优惠政策和扶持办法

    (一)资金。对经省上专业评审机构认定符合甘肃省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者,申报争取甘肃省引进人才专项扶持资金,同级财政根据申领到的数额再提供10%的配套资金,用于支持引进人才所在企业开发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项目,用于解决引进人才科技创新初期的资金短缺和引进人才创新基地建设。

    (二)科研。对引进创新人才主持或作为主要人员承担重大科技专项或重点科技项目,领办创办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高新技术创新机构的,同级科技经费予以支持。引进创新团队领办初创型科技企业的,可入驻天水科技孵化大厦,从事高新技术研发,享受公共技术服务和相关优惠政策。

     (三)职称。引进的创新创业人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不受户籍、所有制、身份限制。引进已具有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及时上报省人社职改部门办理确认转换手续。引进已具有博士学位,实际从事专业工作满两年以上的人员,直接报省人社职改部门,审核确定副高级职务;引进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学位,实际从事专业工作满三年以上的人员,可由单位考核,直接确定中级职务。对品德好、能力强、业务精、成果多的创新人才,可按照《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推荐上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税收。引进高层次人才带成果、项目或产品在我市创业的,按照《甘肃省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创新创业财税金融扶持办法(试行)》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引进的创新创业人才在创业项目启动实施三年内,同级财政对创业人才按其缴纳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等额奖励。

    (五)项目。市级科技计划积极支持由引进人才领衔实施的科技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支持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领衔承担科技计划项目和重大科技专项,优先支持其参加国家、省市产业化项目和推广应用项目。

    (六)家属安置。引进人才配偶一同来天水并愿意在天水就业的,其配偶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可安排到市级相应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引进人才子女需要在天水参加义务教育阶段学习的,就近安排到市内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入学,并不得收取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以外的费用。

    (七)住房。经认证且工作关系在本市的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在工作所在地购买商品住房时,可享受同级财政给予的住房补贴,其中引进的高层次创新人才,给予10万元住房补贴,引进的实用型人才、自主创业人才,给予5万元住房补贴。在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凤凰公寓”,用于解决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问题。用人单位要根据各自实际,通过建设专家公寓、提供公租房、发放住房补助、租房补贴等方式,为引进人才提供住房保障。

    (八)医疗健康。对引进的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省市级以上学科技术带头人每年组织一次健康检查,两年组织一次疗养;对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市级学科技术带头人、省市级命名的特殊专业技能人才和其它引进的实用人才,每年组织一次健康体检。体检疗养费用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九)荣誉。为天水科技进步、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引进人才,可担任领导职务、承担重大科技项目、申请科研经费等,可优先推荐申报省市领军人才、甘肃省特聘科技专家、甘肃省优秀专家等,并享受相关待遇,优先申报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和其他奖励。

    现有人才符合引进人才认定条件的,同等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和扶持办法。

    六、推进计划

    人才特区建设试点工作总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2年5月—2012年12月)

    1.根据试点方案,市直有关单位和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县区工业园区,研究出台符合各自实际的“人才特区”试点实施办法和相关优惠政策,初步形成务实管用的“人才特区”政策体系。

    2.在调研摸底的基础上,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县区工业园区各企业根据人才需求状况,提出人才培养引进的具体方向措施,鼓励支持企业加大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力度。

    第二阶段(2013年—2014年)

    1.吸引、聚集和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以重大科研项目为载体,推动产学研结合,加快创新型人才培养,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并取得积极成效。

    2.以提质增效、转型升级为主线,加快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深化人才引育工程,完善产学研合作机制,健全金融保障机制,深化人才流动配置机制,建成科学高效的人才管理服务体系,逐步形成体制新、发展快、质量好的“人才特区”建设格局。

    第三阶段(2015年)

    1.初步实现人才总量持续提升,人才结构趋于合理,工业人才总体素质不断增强,人才工作运行机制得到有效规范,人才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工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产业竞争力全面提升。

    2.基本完成“人才特区”建设试点工作各项目标任务,探索出具有全省示范意义和推广价值的人才体制机制,初步形成陇东南乃至关中—天水经济区富有竞争优势的人才战略高地。

    七、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围绕“人才特区”建设试点工作,进一步重视和支持人才工作。试点工作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在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设立试点工作办公室,负责协调日常工作,组织引导企业做好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制定实施办法、落实相关政策。各县区工业园区要按照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制定措施,大胆创新,组织引导园区企业重视人才发展,结合招商引资推动招才引智,共同推进“人才特区”建设试点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享受国家、省上各项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办法,建立以政府为引导、企业为主体、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的多元化人才投入体系,加大对人才引进资金投入。市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的人才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人才特区”建设和人才培养引进、创新创业扶持。统筹抓好“天水市工业强市奖励办法”、市政府关于电工电器行业引进人才资金扶持奖励措施落实,充分发挥对工业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激励作用。

   (三)强化舆论宣传。各县区和相关单位要积极总结和推广人才引育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宣传高层次人才典型事迹,鼓励创新创业,宽容创新失误,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形成各类创新创业人才和实用人才大量涌现、创造活力竞相迸发、聪明才智充分发挥的生动局面。 

 

 

来源: 天天天水网    编辑: 辛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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