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7时20分许,秦安县公安局郑川派出所接到县局民警电话报警称:秦南路发生一起命案,要求出警查处。
接到报警后,郑川派出所立即将情况报告县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并出警处置。公安局局长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内,指示刑侦、技术民警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勘验和调查走访工作。
经调查,当日上午7时许,租住在秦安县兴国镇秦南路石碑巷三角地韦某院内的房客罗某(男,现年43岁,山东省曲阜市南辛镇人)和与其同居的马某(女,41岁,秦安县莲花镇人)二人因琐事发生纠纷。
在矛盾激化后,罗某将马某按倒在床,手持屋内一砖块在马某头部猛烈击打,后持一把红色手柄装潢刀,在受害人的脖子、左肩处各捅一刀,致使马某受伤昏迷,后罗某仓皇逃逸。
该院内其他房客见状后到院外喊人,住在附近的秦安县公安局民警成警官听到后,迅速赶到事发地,与现场群众一起拨打120急救电话对伤者施救。然而当急救人员赶到现场时,马某已不治而亡。
经市、县两级法医鉴定,受害人马某系颅脑损伤死亡。
6月15日,涉嫌故意杀人的犯罪嫌疑人罗某被秦安县警方抓捕归案并依法刑事拘留,侦查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记者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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