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天水日报讯】(记者 杨栋)6月26日至30日,由省农牧厅副厅长刘志民带领的省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工作验收组,对我市武山县、清水县、麦积区、秦州区等四县区2011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落实工作进行检查验收。这是继今年5月我市张家川、秦安、甘谷三县通过省级验收后的又一次验收。
验收组先后查看了武山县鸳鸯镇、清水县黄门乡、麦积区党川乡、秦州区杨家寺乡草原补奖政策落实情况,并进行了入户调查,听取了工作汇报,查阅和审核了相关档案资料。
经过讨论评议后,验收组认为,四县区成立了县、乡补奖政策落实领导小组、技术小组,制定了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工作管理办法、实施方案、草原禁牧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并将政策落实工作纳入县乡各级政府目标考核内容实行严格考核,同时落实了工作经费,确保了政策落实工作有序开展;四县区完成了基本草原划定、草原规范化承包,通过发布禁牧令和行政措施,落实了禁牧区域、禁牧制度,并合理布设了监测点,开展了草原监测工作;四县区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目标明确,档案资料齐全,宣传工作到位,全面完成了草原补奖政策落实的各项基础工作任务,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目前,我市五县两区2011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落实工作已全部通过省级验收。全市223.09万亩的可利用天然草原全部划定为基本草原,通过县级政府发布禁牧令,已全部实施禁牧,并承包到户,参与草原承包的有104个乡镇、1687个村、234052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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