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天水晚报讯【记者蔚军平】随着中小学生本学期期末考试的陆续结束,他们将迎来快乐的暑假生活,为了让广大师生度过一个愉快、充实、有意义的暑假,天水市教育局近日发出通知,就学生安全、集体补课等事宜进行了重申。
据了解,2011至2012学年度即将结束,我市中小学将按照规定时间放假和开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从7月15日开始放假,普通高中从7月19日开始放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均为8月25日开学。
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在放假前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交通安全、饮食卫生、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预防,夏收粮场防火、防溺水、防雷击、防暴雨、防人身伤害、心理健康等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有效预防溺水、触电、交通事故、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紧密配合小区和家庭共同做好中小学生的暑期安全工作,要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举办讲座等形式,引导家长对学生假期活动做出科学安排,指导家长树立正确的育子观念,懂得科学育子方法,为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学校、班级要与学生建立通畅的联系方式,及时了解学生假期的学习生活情况,强化家长作为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意识,依法对子女进行教育和监护。各县区教体局及各学校要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学生校外安全教育和指导,严格校园安全保卫和管理,确保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汛工作,要把防溺水、防触电、防车祸作为检查防范重点,同时利用假期对校舍和教学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针对假期作业,市教育局要求各中小学要合理布置学生假期作业,严格控制学生假期作业量,提倡布置活动性、实践性家庭作业;学生每天的书面作业量要与平时的要求相当。开学后,教师对学生的假期作业要每题必改、认真回馈,不得布置教师不批改的书面作业。同时,各学校要严格执行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不得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不得举办各种面向学生的补习班、辅导班、提高班,不得将校舍租给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培训。学校和教师均不得介绍、组织学生到社会办学机构培训,严禁教师搞有偿家教。
另外,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要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法》和有关规定,为从小学升入初中的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做到划片、就近、免试入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此乱收费,不得组织进行招生考试和学生分班考试,更不得以文化课成绩等名义分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特长班。
为了加强对学生假期生活的指导,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利用社会资源,采取多种形式组织中小学生参加爱国主义基地教育、校外社会活动、主题夏令营活动、“阳光体育”运动、“阳光绿色网络校园行”、“新生军训”等活动,引导学生走向操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过一个愉快的假期。如假期学校组织集体活动,必须提前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领导报告,履行审批手续,并事先进行精心设计,制定严密的安全工作预案和保障措施,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