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天水晚报讯(蒲晓晶)“买这把刀就想着吃西瓜方便,谁知招来了民警,不但刀被没收,还罚了钱。”7月10日,在派出所里接受行政处罚的外地游客李先生哭丧着脸对记者说。
李先生来自内蒙,7月8日出差到天水后入住市内某宾馆。因天热,李先生买来西瓜解暑,并在集市上买了一把约30厘米长的水果刀。不想,9日晚,辖区西关派出所夜查宾馆安全,发现了这把水果刀,当即予以没收,并按《治安管理法》相关规定,要求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李先生接受处罚。
“平时的办案过程中,我们也常遇到有人为了防身或者切水果方便携带的管制刀具,虽然携带者并无犯罪之意,也是不被允许的。一经发现,不但要没收,还要处罚。”据办案民警介绍,对管制刀具,警方一直在严查,它更是铁路和公路禁带的物品。因此,提醒市民出门游玩最好不要带管制刀具或者易燃易爆物品,一旦携带,也要主动交给公安民警,以防发生意外危及他人人身安全,耽误自己的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