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旧房有电表,盖新房子时交钱安装了新电表,现在从临时用电户改成普通用户,又交了一笔费用,不知道这样合适不?”7月13日,清水县永清镇的顿先生致电本报生活热线反映他的疑惑。
【用户心存疑】
顿先生说,他的旧院在永清镇杜沟村顿庄,旧房子在二三十年前就以他的名字立户安装有电表,后来电表虽然更新过,但是他的户名一直没变。今年他在新宅院修新房子时,除了押金,还交了几百元的材料费报户安装新的电表,包括电表、闸刀、百余米电线等各种材料,接上了临时用电。房子建成后电力部门要求他拆除临时用电,让他重新报户、安装电表,改为普通用户,说改造后电费价格就是0.51元/度,与其他居民用电价格一致,同时收取了他的180元钱。
“我家旧院的电表是我的户名,新院的临时用电也是我的户名,现在改成普通用户后还将是我的户名,那么我一个人就有三处电表,这样妥当吗?究竟以哪个为准呢?另外,盖新房接电时交过钱了,这次再交180元改造合适吗?”
【电力局答复】带着顿先生所说的情况,记者联系到了清水县电力局客服中心,一位姓薛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杜沟村的顿庄属于整体搬迁的村组,由于村民搬迁到新建成的新农村院落,所以为该组旧院供电的变压器都拆了,那些旧院使用多年的旧电表也就用不成了,用户的旧户名因此自然销了、不能用了。
对于顿先生说盖新房后交钱接电一事,姓薛的负责人说,用户盖新房时,电力局与用户都签订了供用电相关合同,明确说明当时接的是0.8077元/度的临时用电,三个月后必须拆掉临时电表,重接普通用户0.51元/度的普通居民用电。在合同约定的3个月到期后,电力局已经帮顿先生拆掉了挂在电杆上的临时用电表,并再次按照《电力法》中的规定,依照正规程序给他正式立户、重新入户改造户表,正式报户费应该是300元。
而电力局鉴于顿先生新宅院的电表是新表,他不必再另花钱购置新电表,因此这次正式立户时直接就使用了他从杆子上拆下来的临时线路电表,在正式报户应交的300元费用中扣除了电表费120元,只收了顿先生的180元并开具了票据。随后,他们对顿先生新宅院的线路和电表进行了改造,目前改造已经完成,顿先生家的用电正式成为长期的普通居民用电,这些都是按照规定办理的正规手续,不论收费还是改造户表,都是合理的,他们也给顿先生作了解释。在此,他们也希望本报给顿先生再做解释,让用户明明白白用电。(记者 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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