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天水晚报讯(记者王莹 通讯员赵应兰)“刚买的车接连出毛病,反复修不好,实在令人生气。”近日,家住武山县洛门镇的康先生反映他遇到的闹心事。
康先生说,今年6月25日,他在洛门镇富源路一车行花2300元购买了一辆电动车,骑了不长时间,电动车便出现了电路故障,供不上电。他找到经销商协商,商家只给他进行了维修。可是修理后,还是不断出现故障,不到一个月,电动车已被修理了三次,但故障并没有消除。近日他骑电动车外出办事时,电动车又因电路故障坏在了半路。这次,康先生拒绝了车行提出的再次维修的办法,坚持要求按照电动车三包承诺中“新购车出现同样故障连续维修两次仍无法消除的,一个月内可退货”的约定,退还购车款,但车行却以种种理由拒绝给他退款。
记者就此情况联系工商部门时得知,洛门工商分局接到康先生的投诉后,专门派人进行了调查,查明情况属实。执法人员于是对车行老板宣传了相关规定,并对双方进行调解。在工商人员的一再努力下,车行于7月26日给康先生退还车款2300元,并向康先生赔礼道歉。
康先生对此处理结果表示非常满意,他向工商执法人员帮他维护合法权益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