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山男子因涉嫌嫖娼
刺伤巡警大队保安
http://www.tsrb.com.cn 2015-01-23 10:42:15 星期五     字体设置:

    天天天水网-天水日报讯(记者 景春燕)武山县一男子因涉嫌嫖娼,在被武山县公安局巡警大队民警和保安传唤接受调查过程中,掏出随身携带弹簧刀将两名保安刺伤。日前,武山县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依法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被告人张某,男,汉族,1982年出生,武山县人,小学文化,农民。经武山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今年3月8日21时许,武山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值班民警带领保安漆某、田某等人驾驶警车,执行巡逻任务的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张某及纪某从一家足浴按摩店里走出来,经例行盘查,发现张某涉嫌在该店内进行嫖娼活动,遂依法口头传唤张某到武山县公安局巡警大队接受进一步调查。当漆某和田某等人带张某行至武山县电信局门前时,张某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刺伤漆某右手掌后逃窜,并在逃窜过程中,刺伤田某的右臂。后经法医鉴定,漆某系锐性物体作用致软组织刺切创,属轻微伤;田某系锐性物体作用致软组织刺创,亦属轻微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以暴力形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并致二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被告人张某能如实供述其所犯罪行,在此次犯罪前既未受过刑事处分又未被采取过强制措施,其家属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未参加庭审的情况下,表示愿意支付二原告人共计12000元作为民事赔偿,故在量刑时依法决定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六个月,作案的匕首依法予以没收。

 

来源: 天天天水网    编辑: 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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