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天水日报讯(记者 何郁)麦积区财政局针对审计发现的财政性项目资金报账中存在的问题,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印发有关通知,加强财政性项目资金报账管理。
该局要求,凡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项目,均要实施招投标,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都必须实行政府采购,否则一律不予报账。报账时必须提供相应的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设计批复、工程承包合同、工程预算书、竣工决算书、审计报告以及其他资料。项目建设资金支付实行预付款、按形象进度付款和结(决)算付款形式。预付款最高不得超过合同价款的30%,按形象进度付款累计支付原则上不得超过合同价款的70%,剩余资金根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进行结算,有效地规范和加强了财政性项目资金报账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