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充实市委政法委机关工作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部分机关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名额
公开遴选8名市委政法委机关工作人员,其中科员6名,副科级干部2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
2、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2010年9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
4、科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副科级干部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应具备相应的职级。
5、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热爱政法事业,具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实际工作和文字综合能力强;
6、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7、身体健康;
8、已婚人员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相关规定。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2)近两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
(3)按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2012年9月3日至9月9日
报名地点:市直部门报考人员在市委政法委政治处报名、审查资格,各县区报考人员在本县区委组织部报名、审查资格。
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应严格按要求规范填写,内容要求准确无误,A4纸打印,一式两份,须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后,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和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报名。《报名登记表》在《天水党建网》下载,网址: www.tsdangjian.gov.cn;
2、交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5张;
3、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核合格者,于9月14日到市委政法委领取《准考证》;
4、报名人员填报或提供有关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公开遴选程序
(一)资格审查
按照规定的条件,由各县区委组织部和市委政法委政治处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基础资格分数,基础资格分总分15分,不计算权重。计算办法为:
有政法工作经历的加3分,政法专业毕业的加3分,具有本科学历且取得学士学位的加2分,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加4分,近两年年度考核有一次被评为优秀的加2分,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的加3分,有两个以上工作经历的加2分(取得公务员身份以后的工作经历)。
(二)笔试
1、笔试主要考察应考者的写作能力、阅读理解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笔试不指定复习范围;
3、笔试时间:2012年9月15日;
4、报考者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5、根据笔试者综合成绩(基础资格分+笔试成绩×45%),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发放面试通知书。
笔试成绩按总分45%计算权重。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由考官按照考生思维的广度深度及敏捷性,语言表达的准确、简洁、流畅、逻辑性,组织的周密性、条理性及可行性,对事物变化反应的敏捷程度,处理问题得体、文化素养及举止仪表等综合评定;
2、面试时间:2012年9月22日;
3、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按总分30%计算权重。
(四)考察
按照面试后的综合成绩(基础资格分+笔试成绩×45%+面试成绩×30%),分别按副科级干部和科员,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经体检合格后,列入考察对象。由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统一派出考察组深入被考察单位进行个别谈话,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根据考察情况量化打分。
考察分总分10分,不计算权重。
考察结束后,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进行试用。
综合成绩=基础资格分+(笔试成绩×45%)+(面试成绩×30%)+考察得分
(五)试用
人选确定后,试用半年。试用期满合格者,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者,继续回原单位工作。
咨询电话:市委政法委政治处(8271634)
中共天水市委组织部
中共天水市委政法委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