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冒充军官招摇撞骗
“财色兼收”换来“三进宫”
http://www.tsrb.com.cn 2015-01-23 10:42:15 星期五     字体设置:

    ■记者 景春燕

    今年28岁的张某长相白净、相貌斯文,谁也不会想到,这样一个小伙子竟然是个满嘴谎话、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爱情骗子”。近日,经甘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甘谷县人民法院依法以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四年。

    网络相识精心设局

    今年28岁的张某,是麦积区中滩镇后川村一名地道的农民,仅有初中文化程度。曾在新疆某部队服兵役,于2005年退役。2011年1月,张某以网名“兵神”上网聊天,无意中认识了被害人赵芳(化名)。张某告诉赵芳,自己真名“李兵”,谎称自己是兰州军区某师某部队军官,以此骗取赵芳的信任与好感,掌握了赵芳的一些个人信息。与此同时,张某在网上定制购买了军官证、军服全套(军帽、肩章、领花、臂章)、士兵证、行驶证等证件,并配备上尉衔、士官衔各一套。

    穿着这些行头,张某与赵芳见面后,主动要求与赵芳处对象,并于见面当天将赵芳带至天水火车站附近一宾馆内,与赵芳发生了性关系。之后,张某以恋人的身份,经常身着军人标志服装去赵芳家。2011年端午节,张某与赵芳订了婚。

    冒充军官骗取钱财

    订婚后,张某开始以各种借口多次向赵芳的父亲借钱,赵芳的父亲通过中国农业银行给化名为李兵的张某汇款11800元,张某遂将赵芳带至海南、南京等地旅游,期间与其多次发生性关系。

    由于张某以军官身份频繁出入赵芳家,使得赵芳家的亲戚对其军人身份深信不疑。张某利用信任,一次次将诈骗的黑手伸向了赵芳的亲戚们。

    2011年8月的一天,张某来到赵芳姑父的凉粉摊前,谎称自己没有去部队的路费,从赵芳姑父手中骗取现金2000元。2011年国庆节前后,张某又以自己要在北京买房子为由向赵芳姑父借钱。赵芳姑父于次日又为其电汇2000元。不仅如此,张某甚至还跑去赵芳姑父的母亲家,骗得现金500元。

    2011年8月30日至2011年9月5日,张某骗得当时正在读大学的赵芳堂兄的信任后,谎称自己部队的士兵驾车撞伤一个老太太,而该士兵是经他批准外出的,会因此受到牵连,遂分三次从赵芳堂兄手中骗取现金6500元。

    张某的诈骗黑手不仅仅只伸向了赵芳及其家人。

    2011年11月19日,张某身着军官制服,在天宝高速公路天水段入口处搭乘被害人王丽(化名)的车,上车后出示了军官证。在谈话中张某得知王丽是做煤炭生意的,便谎称父亲是兰州军区参谋长,部队要进行煤炭采购招标,如果王丽愿意参加投标,自己可以帮忙。随后张某将手机铃声调响假装成通话,称自己的钱包丢了,无法返回部队。在宝鸡出口处下车前,从王丽手中骗得现金1000元。次日,根据张某的安排,王丽将参加煤炭招标的资质证书在天水某宾馆交给了张某,张某以租车为由又骗取王丽现金1500元。

    然而,再厉害的骗子终归有暴露的时候。2011年12月,张某因涉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被甘谷县公安局依法逮捕。

    “爱情骗子”早有前科

    张某落网后,警方调查发现,张某年纪虽轻,却是个有着前科的“老骗子”。

    2006年7月,张某曾因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被麦积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08年4月,张某又因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被秦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甘谷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利用自己曾在部队服役,对军队情况熟悉之便,购买军服,伪造证件,冒充现役军人名义骗取少女感情和他人钱财,其主观故意明显,客观上严重损害了军队军人的良好声誉和形象,情节严重,构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被告人因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曾被判刑两次,但仍不思悔改,继续作案,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之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同种罪行,系累犯,应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二条、第六十四、第六十五条之规定,判处被告人张某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各类军服、肩章、臂章、胸章及军人通行证、军官证等作案工具予以没收销毁。

 

来源: 天天天水网    编辑: 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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