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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标准上调
全市6775人受益 每人每年增加150元
http://www.tsrb.com.cn 2016-04-14 15:23:51 星期四     字体设置:

    天天天水网-天水晚报讯【记者李旺旺 通讯员秦小金】 8月24日,据记者在市人口委了解,今年我市将提高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即由每人每年960元提高到1110元,今年将按此标准共发放奖励扶助金752.025万元。

    近年来,我市把加大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作为保障、改善民生和促进人口协调发展的重点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不断提高奖励扶助标准,使越来越多的计生家庭得到更多实惠,为引导群众转变生育观念,自觉执行计生国策,发挥了积极的利益导向作用。

    2009年,我市将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由每人每年720元提高到870元。2012年,我市再次将奖励扶助标准由每人每年960元提高到1110元。

    据了解,奖励扶助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及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的(不包括双方均未剩余的夫妇;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将子女送养后,现存子女数为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经统计,全市有6775人奖励扶助对象,将按照111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752.025万元。

 

来源: 天天天水网    编辑: 辛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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